分散式電源的網路安全措施有哪些。組織 JC-STAR 要求對太陽能、儲存、風能和燃料電池的影響

✅ 粗略地說

  • 🔐 自然資源和能源局將需要某些用於分散式電源電網連接的設備,例如太陽能和電池儲存JC-STAR★1這被認為表明了我們尋求獲得它的方向。不僅僅是一個建議,譜系互連的實際要求我們越來越接近這一點這一事實似乎很重要。
  • ⚡ 目標不是發電設備本身,而是其中使用的設備具有IP通訊功能的設備是的。設想了電源調節器(PCS、電源調節系統)、電池管理系統(BMS、電池管理系統)和能源管理系統(EMS、能源管理系統)等輸出控制裝置,以及遠端監控設備和網關。
  • 🗓 申請的開始並不統一。太陽能和蓄電池計劃於 2027 年 4 月用於超高壓和高壓,2027 年 10 月用於低壓,2027 年 4 月用於風力發電(目前早期應用僅限於網關防火牆等),2028 年 4 月用於燃料電池分別讀取目標設備和使用週期我認為這是必要的。
  • 🛠 儘管現有設施不能立即追溯適用,交換和續訂情況因此,新的要求可能會成為一個實際問題。即使有例外,也不是豁免原因、證據、過渡計劃和立即替代措施將其解讀為「有條件的遷移管理」似乎是合理的。
目錄

介紹

這次,自然資源和能源局表示,分散式電源的網路安全措施(自然資源和能源局)「 (2026 年 7 月,電力基礎設施發展部)將解釋未來太陽能、電池儲能、風能和燃料電池等分散式電源需要採取哪些網路安全措施。在再能源方面,我認為我們傾向於關注發電效率、電網限制、FIP(上網電價補貼)、輸出控制和社區共存等問題“互聯設施本質的風險管理”我也認為我們將無法避免通過。

關於JC-STAR系統本身的概述及其在電網互聯、長期脫碳供電拍賣、補貼和合約實踐中的地位,我在上個月的上一份草案中寫道:JC-STAR是否會成為節能專案的新實際要求「 我組織了它。

本文將盡可能避免重複,並將根據自然資源和能源局 2026 年 7 月發布的文件,重點關注目標設備的識別以及現有設備的處理和過渡措施等更深入的問題。

坦白說,我認為這份資料的有趣之處在於它將網路安全從「IT 部門談話」提升到了「線路連接談話」 換句話說,再生能源設備和電池不僅僅是發電和儲存機器,而是透過通訊功能連接到外部世界的設備,因此將最低網路要求嵌入連線要求中這個想法已經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我不會詳細介紹這篇文章。我們將重點放在材料中所寫的內容以及可以從這些材料中自然讀出的內容。在實踐中,從一個勇敢的斷言來看,區分什麼是確定的,什麼是推測性的因為他們最終相信自己很堅強。

本文件顯示了什麼

首先,我們假設該文件的正式名稱是“分散式電源的網路安全措施”,並將於 2026 年 7 月由自然資源和能源局電力基礎設施發展司發布。光看標題,看起來是一般性的解釋,但內容相當實用,當談到連接分散式電力系統時,將 JC-STAR★1 標籤取得作為要求的方向這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不認為這份文件是一份強調網路安全重要性的教育文件。相反,它應該被解讀為一份文件,旨在展示應用哪種設備、哪種設備、何時以及在什麼條件下應用的外部設計理念。
對於再生能源產業的人來說,我認為這是理解法律改革和連接規則修訂初步階段所強調內容的非常重要的資源。

本文的事實如下:分散式電源的網路安全措施(自然資源和能源局)並可作為後續行動電力部門的網路安全(自然資源和能源局)這是基於描述的。

為什麼分散式電源現在需要網路保護

材料的問題很明顯。隨著分散式電源的部署及其與電網連接的快速發展,網路安全風險已被指出這句話可以被認為是起點。
這裡重要的是不要說“再能源是危險的”,設備分佈越分散、通訊越嚴格、控制越嚴格,攻擊目標就越多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似乎是一個自然現實,而且我們似乎已經開始作為一項政策正面面對它。

而材料並沒有逃逸到抽象之中。
除了對海外分散式電源的網路攻擊外,太陽能監測設備固有的漏洞也在國內被利用被用作網路攻擊墊腳石的案例這解決了正在發生的問題。
我認為這裡的關鍵字是「墊腳石」 不僅存在設備本身關閉的風險,設備可能成為其他攻擊起點的風險作為一名從業者,我不能忽視所提出的觀點。

該文件還提到聯邦安全局(FSB)對波蘭電網發動網路攻擊。
這不是一本聳人聽聞的讀物,政策制定者敏銳地意識到通訊中斷以及電網作為社會基礎設施內的監控和控制中斷對整個社會的重大影響在這種背景下閱讀它似乎是相當合適的。

現行體制中的「真空」在哪裡

我在這份文件中發現的另一個重要點是,政策制定者自己已經明確表示現有體系存在差距。
根據該文件,《電氣設備技術標準部長令》規定,對50千瓦或以上的商業電氣工程採取網路安全措施,功率小於50kW的小型太陽能發電設備對此,關鍵在於,《電氣業務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確保網路安全的技術標準。

我認為這一點非常重要,即使從實際角度來看也是如此。
能源產業經常討論大型項目,但實際上,小型設施的普及和通訊設備的大規模連接看來這正是產生新風險的面向。
如果是這樣的話,此舉並不是突然引入新的嚴格規定,從系統連接規則方面填補現有規則未充分涵蓋的區域的措施我相信這樣理解是很自然的。

系統的核心發生了變化。JC-STAR★1 要求是什麼

該文件的核心是關於具有 IP 通訊功能的設備,例如 PCS 和 EMS,這些設備將從 2027 年 4 月起透過系統新連接取得 JC-STAR★1 作為必須確保的最低網路安全標準我相信這就是重點。
這裡的問題不是發電設備的一般理論,用於連接系統的通訊設備的最低安全性這使我們能夠組織它。

我認為面向未來有一些有趣的面向。
在先前的再生能源實踐中,主要問題是連接性、輸出控制、電網增強、認證和 FIP 遷移。
然而,作為社會基礎設施一部分,分散式電源整合得越深,連接要求就越高,不僅是為了人身安全,也是為了其他方面包括網路安全它被認為可以擴展為。
我認為這份文件清楚地表明了這個方向。

換句話說,這似乎是從「安全建議」到「安全作為連接要求」的轉變
系統的重心正在運動。
節能公司和製造商認為最好不要輕視這項改變。

目標不是整個設備,而是具有IP通訊能力的設備

這個地方很容易產生誤解,所以我想更仔細地組織它。
根據該系統,符合條件的設施包括太陽能發電、電池儲存、風力發電和燃料電池。另一方面,實際要求適用於這些設施具有 IP 通訊功能的設備範例包括輸出控制裝置,例如 PCS、BMS 和 EMS、遠端監控裝置和網關。

因此,「所有太陽能裝置均已覆蓋」和「太陽能板本身有標籤」等讀數被認為不準確。
正確答案是,問題在於能夠透過通訊與外界聯繫並參與控制和監控的設備, 我認為這意味著。
這種區別在採購、設計、設備更新和合約談判的每個階段都很重要,我們認為,如果設備識別不正確,系統的回應和成本估算都會不一致。

關於燃料電池,自然資源和能源局的相關解釋指出:這適用於使用 PCS 的車型,也包括透過 PCS 連接的燃氣發動機據說。
從這一點來看,系統設計背後的目的似乎不是以單向的方式處理燃料電池,而是針對通訊和控制觸點並執行要求。

申請開始日期不統一

另一個需要考慮的重要事項是了解系統申請開始日期依電源和類別劃分這就是重點。
太陽能發電和蓄電池在2027年4月分為高壓和高壓,2027年10月分為低壓,2027年4月分為風力發電,2028年4月分為燃料電池。

2027 年 4 月風力發電的應用目前僅限於網關防火牆(或具有同等防禦能力的設備),並不同時適用於所有風力發電系統(分散式電源的網路安全措施(自然資源和能源局))。

很自然地,我們可以看出這種差異既反映了政策重點,也反映了市場現實。
低壓太陽能和電池儲能六個月的差異是考慮分銷庫存等我知道這種觀點只是背景。
雖然「系統」一詞經常以黑白形式使用,但從實際角度來看,考慮庫存、擔保、現有合約和設備更新時間是絕對必要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我相信這個系統的設計考慮到了可行性,儘管它有些嚴格。

此外,官方的解釋是,申請與一般輸配電公司簽訂合約時據說新的要求是一個問題。
這不僅僅是對市場上產品的一般監管;路線連接程序階段確認的要求應讀如下。

現有設施將會發生什麼(在這裡閱讀這篇文章很危險)

官方對現有設施的解釋非常明確。
對於 2027 年 3 月底收到合約申請的合格設備,或現有合格設備中已使用的合格設備,新要求不會追溯適用,從而阻止立即連接電網, 被認為是組織事物的一般方式。首先,我認為你在這裡保持冷靜是可以的。

然而,一旦你安心地讀完,老實說,你會覺得你只讀了一半。
同樣的官方解釋是自2027年4月起,根據新要求更換現有設備時原則上,需要使用JC-STAR★1收購的產品。
換句話說,現有設施並不在系統之外;透過交換和更新的時間軸,它最終將進入系統我能理解這一點。

此外,還解釋說,更換相關設備,即使是相同的設備,也不被視為「微小變化」
我們認為,這是營運和維護(O&M)、設備維護和資產管理部門難以忽視的領域。替換組件的選擇可以直接導致連接實踐和法律調整。

例外

我相信這個系統不僅注重原理,也注重實際的設備狀況。
如果您因相容性問題等而要求用 JC-STAR★1 產品更換現有設備當企業經營者承擔過高的成本時,例如當其他設備需要大量更換時這是因為,在某些條件下,有交換未獲得產品和立即使用的空間。

不過,我想在這裡強調,我認為這不僅僅是一種豁免。
在與該地區的一般輸配電運營商協商後,按照規定的格式規劃該計劃要求提交至少三個要素:
首先,這就是為什麼當時很難更換所購買的產品。
其次,在指明大規模換位或再供電(Repowering)的計畫年份後,所有需要更換的設備最終都將被視為已購置產品。
第三,同時,我們需要實施一定的網路安全措施。

看著這個設計,我覺得系統的概念相當一致。
換句話說,我們尊重目前難以完全適應的情況。
但相反,提供理由、提供證據、承諾未來合適的時機,同時採取替代措施這就是我所要求的。
坦白說,作為一名從業者,這與其說是一個“靈活的例外”,不如說是一個“有條件移民管理更準確的說法似乎是,事實確實如此。

什麼是「負擔過重」

關於例外情況,許多讀者會擔心什麼構成「過度負擔」
官方解釋甚至包括預期的具體例子。
當故障的PCS被符合新要求的產品替換時,由於與現有舊PCS、變壓器等的兼容性差異,或設定電壓的差異,設備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使用如果需要更換變壓器或整個 PCS這是因為下面是一個例子。
其他例子包括 2026 年 3 月底達成的延長保固協議,以及由於與已購買或持有的替代產品有關係而難以將產品更換為相容產品以繼續業務的情況。

系統官員還表示,該領域面臨的問題不僅僅是“成本”相容性、保固、現有庫存、設備中斷風險、業務連續性看來您明白這跨越了多個領域。
相反,僅僅聲稱這些抽象上是「困難的」似乎是不夠的;我們需要準備好具體說明它們將在何處、造成多少以及造成什麼樣的問題。

人們相信,機構的回應不會僅僅以獲得標籤而告終

我認為這也是很重要的一點。
官方解釋是針對營運現有設備的企業:《電力控制系統供應鏈安全措施指南》,《電力系統網路安全風險檢查指南》,“電力系統網路安全措施視覺化工具”我們鼓勵您在利用這些資源的同時努力加強日常網路安全措施。

換句話說,不能僅根據是否存在「符合標籤」就認為該系統是完整的
供應鏈、採購、營運、維護、處置、自我檢查、視覺化等業務運營商的整個管理流程這是因為它在我們的視野範圍內。
簡單的解釋似乎是,擁有標籤並不意味著一切都是安全的,而是標籤是最低入口點,在實際操作中,自然需要在此之外的單獨管理。
我認為這是一個應該牢記的問題,因為組織往往有單獨的技術和法律/合規部門。

企業現在應該檢查什麼

根據文件和官方解釋,如果目前有任何需要確認的地方,我認為要點至少如下:

首先,對於我們自己的設備和規劃項目,在哪裡可以找到具有 IP 通訊功能的設備這是為了找出答案。
我覺得PCS、EMS、BMS、遠端監控設備、網關等的實際結構方式在許多領域都出奇地混亂。
即使圖紙上列出了操作定位,操作定位不明確的情況並不少見。

第二,分別組織新項目和現有項目我想是的。
新安裝是與應用時間相關的直接問題,現有安裝已經到位,因此有必要考慮將來更換或更新時如何處理它們。
我覺得「沒關係,因為它現在正在移動」的方法有點不夠。

第三,相容性、保固、庫存、維護合約這是一個組織。
例外措施之所以會出現問題,正是因為周圍的情況其實相當嚴重。
相反,以證人身分組織這些情況似乎是一種實用的工具。
這是對系統的回應,設備資產管理本身但確實有。

第四,製造商和供應商的回應狀態是的。
展望2027年及以後的需求,我們認為哪些產品預計滿足以及何時滿足將成為採購和案件組成的直接問題。
我認為我們希望避免出現只有了解系統才能發揮主導作用,而實際可用的產品和交換計劃無法跟上的情況。

如何讀取該系統

我認為這份文件並沒有為再生能源的廣泛應用帶來阻力分散式電源已真正開始被視為社會基礎設施的一部分我相信情況確實如此。
作為基礎設施,網路安全以及穩定的供應、安全和災難應變自然會成為一項要求,這似乎是很自然的。

當然,從網站的角度來看,我認為會有負擔。
更換現有機殼、相容性、保證、庫存處理和避免設備中斷等問題並不容易解決。
然而,當我們審視整個系統設計時,我們不會突然統一應用它並丟棄它,避免追溯申請,在續展時依序要求合規,並對過重負擔提供有條件的例外結構如下,我認為作為基於現實的過渡措施有一定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這並不意味著這是一個內心平靜的問題。
系統的訊息非常明確網路對策將推動分散式發電時代那是。
這個問題肯定會在未來的案件形成、財務、EPC 合約、O&M 合約、長期維修計劃、保險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中成為焦點。
我覺得那些能夠提前閱讀的人將在稍遠的市場中佔據優勢。

總結

我相信,我們可以從自然資源和能源局的這份文件中了解到,分散式電源的網路安全不再是一個邊緣問題。
太陽能、電池、風能和燃料電池設施透過通訊設備連接到電網連接入口點需要最低安全標準看來我們正在朝這個方向前進。

我特別想強調的是,目標不是整個設施具有 IP 通訊功能的設備雖然現有設施不會立即追溯適用,更換或更新時的實際影響即使有例外,臨時應對措施及問責及過渡計劃就是這樣。
我相信,即使我們仔細監控這種情況,我們對系統的解釋方式也會發生重大變化。

我相信再能源的未來不會只取決於發電量。
我認為可以公平地說,這取決於它是否被信任為社會基礎設施。
從現在開始,信任不僅僅關乎人身安全,這是它首次成立,包括網路安全我感覺它正在變成某種東西。
這份文件似乎悄悄地、相當清楚地傳達了這個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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