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第五期大型太陽能發電計畫(LSS5)

介紹

本文介紹了第五期大型太陽能發電計畫(LSS5,也稱為LSS-Peralihan Tenaga SuRia或 LSS PETRA,但為了本文的目的,我們將使用 LSS5 一詞),該計畫於今年 4 月開始接受申請。

LSS5 的目的

LSS5 的目的可以概括為促進再生能源的引入。
在馬來西亞,電力零售由國家能源公司(TNB)等國有企業壟斷,因此再生能源發電公司無法直接向消費者出售電力。
另一方面,增加再生能源發電能力對於依照 2023 年 8 月發布的《能源轉型路線圖》(*1) 實施能源轉型至關重要。
LSS5 將為再生能源發電公司提供激勵措施,以鼓勵它們開展和擴大業務。

LSS5的具體細節

能源轉型和水利轉型部宣布 LSS5 專案招標程序於 2024 年 4 月 1 日啟動。
投標截止日期定於同年7月25日,但有意投標者須於4月1日至4月16日提交投標方案,每份方案費用為3,000令吉。
遺憾的是,截至發稿時,購買期已結束,因此如果您尚未購買投標方案,將無法再參與 LSS5 的投標。不過,鑑於 LSS6 未來極有可能實施,本文將對 LSS5 進行簡要介紹,以供參考。

LSS5 的綠色能源配額為 2 吉瓦 (GW),是三年前實施的第四期大型太陽能發電計畫 (LSS4) 配額的兩倍多,這表明政府更加重視太陽能發電。
LSS5 也被認為是去年實施的企業綠色能源計畫的延續。

LSS5部門

根據能源委員會 (EC) 的文件,太陽能發電根據發電類型和公司類型分為四類,每類允許的發電容量從 1 兆瓦 (MW) 到 500 兆瓦不等。
根據歐盟文件,各類發電容量及詳情如下:*2
此外,在LSS4下不允許外國公司參與,現在在一定條件下將允許外國公司參與。

區分 定格容量 配額 目標項目和需求
1 1兆瓦至不足10兆瓦 250兆瓦 屋頂或地面安裝的太陽能發電;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的公司或財團;原住民持有至少 51% 的股份;以及馬來西亞中小企業機構頒發的小型企業地位證書。
2 10兆瓦或以上但不足30兆瓦 250兆瓦 屋頂或地面安裝式太陽能發電。馬來西亞公司或財團(由至少一家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的土著公司和一家外國公司組成的財團,其中土著公司持有外國公司至少51%的股份)。原住民必須持有至少51%的股份。
3 30兆瓦或以上但不足500兆瓦 1000兆瓦 屋頂或地面安裝式太陽能發電;一家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且至少51%的資本為馬來西亞資本的公司;一個至少包含一家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且至少51%的資本為馬來西亞資本的公司的財團。
4 10兆瓦~500兆瓦 500兆瓦 漂浮式太陽能發電:一個財團,其中至少有一家公司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且至少 51% 的資本在馬來西亞持有。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規定,根據 LSS5 開發的太陽能電站必須在 2026 年前投入運作。

LSS5的未來發展

隨著 LSS5 的引入,像 TNB 這樣的國有電力公司需要擴大電網,為引入總容量為 2GW 的新容量做好準備。
然而,電網擴容並非一朝一夕之功,因此,亟需建立一套既能有效利用現有電網又不給電網造成負擔的輸電系統,同時推進電網擴容。

在日本,電力公司也在努力擴大電網,但由於這需要時間和金錢,政府正在提供補貼來開發併網儲能設施,以便有效利用現有電網。
我認為,LSS5 也可能成為刺激馬來西亞電網儲能電廠業務發展的催化劑。

概括

這次我們介紹了馬來西亞的LSS5。
我計劃發表有關再生能源的文章,不僅包括日本的,也包括海外的。

*1國家能源轉型路線圖       

*2政府正透過實施第五輪大型太陽能(LSS)競爭性招標計畫-LSS PETRA,提供2000兆瓦交流電的太陽能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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