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在選定中」 – 律師事務所的選定、免費諮詢以及專家選擇的陷阱

✅ 粗略地說

  • 雖然在選擇律師事務所時比較績效、管理結構和薪酬是很自然的,但在就個案尋求具體的法律決定時,它逐漸接近「法律協商」而不是「選擇」
  • 律師在簽訂合約之前對具體的法律諮詢持謹慎態度,不僅僅是因為他們「不想免費做這項工作」 這也是為了核實事實並做出負責任的回應。
  • 如果選拔過程需要過多的無償工作,那麼擁有足夠案例的專業人員就會中途退出,可能會留下「在銷售活動中投入最多資源的專業人員」而不是「最好的專業人員」
  • 選擇專家並不是單向的試鏡。在客戶選擇專家的同時,專家也決定是否對請求負責。
目錄

介紹

這次,我們將解釋選擇律師事務所時問題和法律諮詢之間的界限,以及選擇專家的常見陷阱。

觸發因素是我最近經歷的律師事務所選拔過程。
當然,保密是必要的,因此下面我們抽象化了任何可以識別案件的信息,例如公司名稱、行業、目標國家和合約詳細資訊。
當我們第一次收到您的詢問時,我們被問及我們可以處理的服務、我們處理海外案件的系統、我們的合約結構和我們的賠償制度。

之後,又向我發送了更多問題。
他們被要求回答相當詳細的問題,包括類似案件的記錄、負責的律師、後備結構、答覆、費用結構、專業責任保險,以及是否有授權協議。
我回答了這些問題。
事實上,當時的問卷包括有關類似案件績效的個別問題,例如海外銷售代理合約經驗、對製造和機械設備製造商的海外貿易支援以及出口設備和機械的經驗。
關於薪酬,也詢問了固定薪酬、保留金和時間費用的組合以及最低計費單位的問題。
到目前為止,我們可以將其理解為比較律師事務所的詳細問題。

然而,在我提供估算後,我收到的作為「訪談前問題」的問卷性質卻大不相同。
例如,抽象內容,問題是:

是否建議以A國、B國或C國的法律為管轄法律。
另外,是否建議審判或仲裁。
我也想讓你解釋一下背後的原因。

實際問卷還要求參與者表明他們推薦多個國家的哪項法律作為管轄法律,以及他們是否建議審判或仲裁,以及提出建議的依據。
此外,抽象化內容,

合約條款將銷售區域和競爭產品的處理限制在這個範圍內,但這個判斷是否合適。

問題和

製造商到零售商的保固期與零售商到最終客戶的保固期之間可能存在差異。
如何針對此問題推薦合約回應。請提供結論和具體方法。

甚至還有這樣的問題。
我不再在這裡回答。
由於這些都是法律建議,我解釋說我想在建立正式的授權關係後做出回應。
他們隨後解釋說,“目前這是一個選拔階段,我們正在比較多家律師事務所,回答問題和隨後的面試是選拔過程的一部分。”
即便如此,我也沒有回答。
結果,我收到了前一方的訊息,表示他們不會提交此請求,因為我公司的政策很難與我們公司的選擇流程保持一致。

這一系列的互動讓我重新思考選擇者和被選為專家的人之間的關係。

比較律師事務所並沒有錯

首先,我想明確表示,我對公司比較多家律師事務所一點也不持負面態度。
事實上,我認為如果比較很重要,就應該仔細進行比較(儘管這次比較並不是我之前多次做過的特別具有挑戰性的比較——審查分銷商協議)。
不同的律師事務所擁有不同的專業領域、經驗、人員安排、費用結構和海外網絡。
在國際案例中,差異變得更大。

因此,在提出請求之前,

  • 您是否處理過類似案件
  • 誰將真正負責
  • 如何與海外律師事務所合作
  • 您多久可以得到一次答案
  • 獎勵是固定的還是定時
  • 額外費用何時產生

檢查以下內容是合理的:
我再次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作為選擇這樣的律師事務所的問題。

「你能做這項工作嗎」與「你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不同

那麼,法律諮詢從何而來。

事實上,這個界線並不總是明確的。
例如,
您有海外經銷商協議的經驗嗎?
這個問題證實了律師事務所的經驗。

“海外銷售代理協議中出現的一些最常見問題是什麼”
當被問到這個問題時,它更接近法律建議,但我認為可以用一般性的方式來回答。

但是,
“哪個國家 A 或 B 應該成為我們合約的管理法律?”
“在我們的案例中,哪種方式更合適:審判還是仲裁”
“這項限制競爭條款是否合適”
“如何解決此保固條款問題”
然後自然就改變了。

這並不是問律師事務所:"你能做這份工作嗎。"
我已經問過:"你對這個法律問題有何看法。"
我認為這是公司聘請律師從事的法律工作的核心。

“這很容易,沒關係”,但對於專家來說並不總是那麼容易

問卷中還附有一份聲明,大意是「這很容易,沒關係」
從客戶的角度來看,我認為他們並不是要求詳細的意見,而只是想了解律師的觀點。
我理解這個意圖本身。

然而,這對專業服務來說是一個難題。
例如,如果您建議管轄國際合約的法律或爭議解決方法,您可能不需要只查看合約的措詞。

涉及多種因素,包括交易的規模和連續性、交易對手所在地、資產所在地、強制性法律法規、判決和仲裁裁決的執行以及發生爭議時產生的費用。
在沒有完全檢查的情況下,
“我認為A國的法律是好的。”
「我認為仲裁是個好主意。」
回答這個問題很容易。
然而,問題是,如果一家公司信任該答案並簽訂合同,會發生什麼,並且隨後會出現問題。
從這個意義上說,律師在簽訂合約之前對具體的法律諮詢持謹慎態度,不僅僅是因為他們「不想免費做這項工作」

這也是對答案負責。

我可以理解公司想要「看到自己的優勢後再進行探索」的想法

然而,公司本身也有合理的反駁。

查看律師事務所的網站
「我們在國際貿易方面實力雄厚。」
「我們在海外項目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即使它這麼說,僅憑這一點並不能告訴你你的實際能力。

我完全理解想要請律師解釋他們如何組織真實案件中的問題以及他們將給出什麼樣的答案的想法。
我自己也參與企業管理,所以有時我會帶頭挑選專家和外部企業。
即使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僅僅透過查看背景和價目表就對決定在哪裡訂購重要工作感到不安是很自然的。
所以這不是「簽訂合約前不要詢問任何細節」的事情。

問題是,從實際專業工作中劃分資訊收集以供選擇是的。

更多免費選項將幫助您選擇更好的律師事務所

這是公司想要考慮的另一個問題。

“通過向多家律師事務所發送同一份問卷並從每家律師事務所獲得詳細答复,您可以選擇最有能力的律師事務所。”

乍一看,這似乎是一種非常合理的選擇方法。
然而,我不一定認為這會發生。

(1)參與選拔過程有機會成本

例如,假設您在收到任命之前閱讀了合同,審查了相關的法律問題,以書面形式回答了多個問題,並參加了進一步的面試。
當然,這將需要幾個小時,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更長。
該時間也可以用於現有客戶的案件。
我認為同樣的問題不僅出現在律師身上,也出現在提供時間和專業知識的專業服務中,例如顧問、會計師、稅務會計師和投資銀行家。

(2)較資深的專家可能會中途退出

這就是選擇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地方。

對於已經有足夠的案例的專業人士來說,對他們不確定自己是否能夠接受的案例進行數小時的無償研究和審查的機會成本並不小。

因此,
「我們將就公司的績效和結構做出回應。」
「我們還將提供成本估算。」
「但是,對個案的法律決定將在提出正式請求後做出。」
可以劃定這條線,然後就可以決定他們不會參與選拔過程。

這並不意味著律師如果有能力的話一定會這樣做。
相反,這並不意味著律師事務所從選拔階段就缺乏謹慎回應的能力。
然而,選拔過程中要求的無償工作越多,就越容易只離開願意滿足這些條件並有時間和資源的辦公室我認為最好了解這種結構。

(3)“留到最後”的職位不一定是“最好的職位”

我認為這一點在選擇專家時很容易被忽視。

留任至遴選過程結束的律師事務所
“擁有最多法律技能的律師事務所”
或許。

但是,
“在銷售活動中投入最多時間收購案件的律師事務所”
也有可能情況確實如此。

當然,有時兩人也會同意。
然而,它們並不總是匹配。

提供最免費見解的律師事務所不一定是正式申請後提供最高品質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我認為這對選擇專家的人來說非常重要。

選擇方法衡量該人是否具有「法律能力」或「銷售能力」

進一步說,選擇方法本身可能會改變潛在律師事務所的屬性。

選拔過程需要免費支付詳細的問卷答案、初步審查合約、提出法律意見、準備提案材料和多次面試,而不僅僅是評估法律能力。

同時,

  • 創建提案的能力
  • 積極主動地進行銷售活動
  • 可投資於預售的人力資源
  • 銷售人員渴望贏得交易
  • 該辦公室關於允許無償工作程度的管理政策

我們也測量這些東西。
你在這裡需要小心一點。
公司真正想知道的是

“誰是能為這個案件提供最高品質工作的律師。”

因此,如果是這樣,您需要考慮選擇方法是否真的可以衡量該能力。
雖然這與經濟上的「逆向選擇」(逆向選擇)並不完全相同,但它似乎具有類似的結構,即設定的選擇標準會對最終候選人的屬性產生偏差。
雖然公司可能仔細比較了許多律師事務所,但實際上,

“我們只是比較那些一直遵循我們公司選拔流程直到最後的律師事務所。”

這是有可能的。
「比較多家公司」和「能夠比較真正需要比較的候選人」不一定是同一件事。

如果您想檢查自己的技能,您也可以參加付費試用

那麼,我們如何解決公司無法選擇律師事務所而不了解他們實際如何開展工作的問題。

我想說,如果這是一個重要的案例,也將分配一定的預算用於選拔專家我認為這是個好主意。

例如,紙面上的選擇過程將把潛在律師事務所的數量縮小到2〜3。
然後,

  • 一到兩個小時的法律諮詢
  • 具體問題的簡要回顧
  • 審查部分合約
  • 初步討論

我們將收取一定費用來索取這些。
這樣,公司就可以看到並比較他們所做的實際工作。
您會看到僅從網站或提案中不知道的事情,例如如何掌握問題、解釋起來有多容易、回應、風險心態、實踐感以及您與公司的合作程度。
律師也可以投入必要的時間從事正式工作。
如果我們選擇的專家將承擔數十萬、數百萬日圓甚至更多的成本,我認為為選擇產生一定金額的成本並不一定不合理。

「免費且大量收聽」並不一定意味著它真的可以省錢

對於公司來說,選擇成本為零不一定是最經濟的選擇。

向多家律師事務所發送詳細的問卷,收集答案,進行內部比較,發送其他問題,並安排進一步的訪談。
這需要公司員工投入大量時間。
如果這導致一名強有力的候選人退出選拔過程,這對公司來說不一定是雙贏的。
不要只看你付給專家多少錢,

挑選優秀專家需要花費多少內部和外部資金

我認為這種觀點也是必要的。

選拔專家不是“單向試鏡”

從這次經歷中我還有一件事感到了。

當一家公司比較多家律師事務所時,這是很自然的
“聘請哪家律師事務所”
我已經選擇了。

不過,在此期間,律師事務所也在關注客戶。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正在評估一家公司是「好還是壞」
例如,

  • 利用個人專業知識的案例
  • 對工作範圍達成共識
  • 你能分享你需要的資訊嗎
  • 是否有提供負責任建議的環境
  • 薪酬與所需工作之間的平衡
  • 相互理解溝通方法
  • 如何尊重彼此的工作來處理案件

我們正在研究以下幾點:
法律工作不僅僅是交付合約和完成工作。
特別是在正在進行的公司法和國際案件中,客戶和律師經常長期共享資訊並共同做出決定。
因此,在客戶選擇律師的同時,律師也

“在這種情況下,我能否負責任地承擔這份工作。”

我們正在做出決定。
我認為選拔專家並不是單向的試鏡。

「好客戶」不一定是支付高薪的客戶

此時,您可能會想,“畢竟,律師優先考慮高薪客戶。”

我不這麼認為。
對自己的工作感到非常感激的客戶不一定是支付高額費用的客戶。
相反,

  • 他們將組織和傳達您需要討論的內容
  • 解釋你的價值觀
  • 他們將分享必要的材料
  • 他們會提前告訴你截止日期
  • 他們會坦誠地與您協商預算
  • 他們說他們不明白

像這樣的客戶非常容易合作。
因此,律師也可以將有限的時間集中在真正重要的問題上。
這對客戶也有好處。
即使支付相同的法律費用,您獲得的結果也會因您花在專業時間的地方而有很大差異。
我認為「降低律師費」和「有效聘請律師」不一定是同一件事。

從這次經驗來看,我覺得我應該進步

不過,我不認為這起事件的問題只在於考慮該請求的公司。

我自己也有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在回應我的初步詢問時,我不僅解釋了公司的經驗和費用結構,還根據合約提出了一些有關管轄法律、強制性法律、仲裁費用等的相當具體的問題。

我還回答了接下來的其他問題。
對我來說,這只是一個初步評論,旨在幫助您了解技術方面。
但從對方的角度來看,

“即使在選拔階段,我們也能得到這一點的答案。”

這種期望可能已經出現。
考慮到這一點,專家們也

選擇辦公室需要提供多少信息,這些信息從何而來,以及正式的專業職責

這一點需要儘早澄清。
例如,在未來,

“我們將在選擇階段對公司的業績、結構、薪酬等做出回應,但我們將在提出正式請求後對個案的法律評估和建議做出回應。”

也可以先說明這一點。

所以也許只是我沒有足夠的培養技能(我有一位非常培養並且總是欽佩我的財務顧問)。
即使您不提供免費的法律評估,您也能夠理解對方的擔憂,建立信任,並自然地將該請求轉化為正式請求。我也覺得這種銷售禮節只差一步之遙。然而,如果我太擅長這一點,我似乎就會減少花在主要工作上的時間,因為主要工作既痛苦又發癢。

這次經驗對我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來思考如何傳達我的專業工作的界線。

為公司和專業人士提供公平的選擇

比較律師事務所很重要。

我認為律師事務所也應該提供盡可能多的信息,以便公司就其績效、管理結構、費用結構和其他因素做出決策。
另一方面,如果您正在尋求對個案做出具體的法律決定,您可以將其作為有限的付費諮詢提出請求,而不是僅僅將其視為免費,因為它是為了選擇目的。
這使得公司能夠驗證其專家的實際能力。
專家也可以利用必要的時間來提供負責任的答案。
最重要的是,透過將過多的無償支持作為選擇條件,更容易避免本應列入名單的專家本身被排除在名單之外的情況。
選擇律師事務所時重要的是

問題不在於“哪個辦公室提供了最免費的服務”,而是“在您正式提出要求後,哪個辦公室會提供最好的服務”

應該是。
我們認為,從目的出發逆向設計選擇過程非常重要。

總結

這次,我自己經歷的律師事務所選擇過程促使我思考「選擇律師事務所的問題」和「法律諮詢」之間的界線

公司比較多家律師事務所是很自然的。
收集有關績效、結構、費用和回應的足夠資訊也很重要。
另一方面,

“你能勝任這份工作嗎”

並問,

“請解釋一下,對於我們公司的這個法律問題,您應該得出什麼結論,為什麼,以及如何得出。”

提出這個問題不是一回事。
如果您想驗證專家對後者的能力,您也可以針對候選人並使用有限的付費諮詢服務。
此外,我們需要考慮在選拔過程中要求大量無償工作是否真正對公司有利。
如果您放棄從不接受這些條件的專家中進行選擇的過程,那麼最後剩下的專家不一定是最好的。
公司在選拔專家的同時,也決定在這些條件下是否可以承擔負責任的工作。
選擇專家並不是單向的試鏡。
客戶和專家

“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很好地照顧這個人。”

我認為這是一個確認這一點的過程。
結果,這次我們沒能建立關係。
然而,這次經驗讓我重新考慮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來為選擇律師事務所和被選擇律師事務所的人選擇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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