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这次,我们将讲解印度尼西亚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新法规。
作为这一最新举措的一部分,能源和矿产资源部2025年第5号条例(PM ESDM 5/2025,以下简称“本条例”)于2025年3月4日生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的购电协议(Perjanjian Jual Beli Listrik,在印度尼西亚缩写为“PJBL”,但在业内通常称为“PPA”)进行了规范。
这项法规可能会引起一些反弹,有些人已经表示反对,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解释该法规的概要及其未来影响。
这是笔者的理解,现实中可能并不正确,但制定此类规则的实际背景我认为如下。
在印度尼西亚,政府似乎强烈要求制定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广泛框架。
根据该指令,尽管国有电力公司垄断了零售市场,但企业购电协议(PPA)很可能不仅会推进虚拟购电协议,还会推进实体购电协议。除非费用或过线费设定较高,否则这种趋势,尤其是推进实体购电协议的趋势,可能会对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的利润造成压力。
同时,既要确保PLN的利益和利润,更要确保组织自身的生存。
印尼政府似乎面临着平衡这两项要求的艰巨任务。
我觉得我们可以大致了解一下这些调整是如何在押金制度中进行的,我将在下面进行解释。
条例基本信息
该法规的制定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并规定了发电公司和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之间的合同标准。
特别是对价格调整、合同期限等重要内容作出了规定,旨在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同时降低运营商的风险。
正式名称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法规第 5 号 (2025) – 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厂购电合同 (PJBL) 指南 (PERATURAN MENTERI ENERGI DAN SUMBER DAYA MINERAL REPUBLIK INDONESIA NOMOR 5 TAHUN 2025)
生效日期
2025年3月4日
废除规则
相关法规包括2017年第10号部长令
瞄准可再生能源
该法规规定了所涵盖的可再生能源的范围。
除了传统涵盖的可再生能源外,还新增了垃圾发电,推动更广泛能源的使用。
现有目标能量
– 地热发电 – 水力发电 – 太阳能发电 – 风能发电 – 生物质能发电 – 沼气发电 – 海洋能发电 – 生物燃料发电
新增:垃圾发电
该法规正式将“废物能源化”纳入可再生能源范围(第3(2)条)。
目的是同时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问题和能源供应问题。
PPA 的关键条款
PPA 的内容
该规则制定了 PPA 的详细标准。
此举有望规范发电公司与电力公司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之间的合同内容,并提高合同谈判的透明度。
与PPA相关的一些规定如下:
| 项目 | 内容 | 条文 |
|---|---|---|
| 合约期限 | 最长 30 年(从 COD 开始),可延长 | 第5条 |
| 价格调整 | 应对汇率波动和税制变化 | 第28条 |
| 国内制品义务 | 符合现行法律(明确规定最低采购率) | 第33条 |
| 环境价值 | 碳信用额等环境价值的归属规定 | 第34条 |
根据《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电力购买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 PPA期限
b. 发电商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c. 风险分配
d. 工程履约担保
e. 调试和 COD
f. 电力设备认证
g. 电力交易
h.电力系统运行与管理
i. 发电厂性能
j. 购电协议终止
k. 权利转让
l. 价格及价格调整条款
m. 争议解决
n.不可抗力
o. 使用国产产品
p. 碳的环境属性或经济价值
q. 再融资
r. PPA 语言
这表明政府致力于遵守前几届政府制定的规定,例如使用国产产品和语言规则。
环境价值
本条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产生的环境价值的产权归属。
所涉及的权利是:
| 日文名 | 缩写(日语) | 英语名称 | 缩写(英文) | 印尼名字 | 缩写(ID) |
|---|---|---|---|---|---|
| 碳信用额 | 抄送 | 碳信用额 | 抄送 | 碳信用额 | 九 |
| 可再生能源证书 | 记录 | 可再生能源证书 | 记录 | EBT 证书 | 放 |
| 绿色标签 | GL | 绿色标签 | GL | 绿色标签 | 左心室肥大 |
| 其他可交易权利 | 氧还蛋白 | 其他可交易权利 | 氧还蛋白 | 交易权 | 长度 |
| 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 温室气体-RB | 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 温室气体-RB | 减排效益 | 和 |
环境价值归属原则,载于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至第四款,具体如下:
立法优先
现行法律(例如《碳经济价值法》第12/2023号)优先
合同自由
未开发区域以双方通过电力购买协议达成的协议为基础
确保灵活性
该体系应能够容纳新型的环境权利。
发电公司的义务
这些规定规定了发电企业必须遵守的义务。
强调保证金制度和绩效维护义务,确保可再生能源项目稳定运行。
这一押金制度很可能也会对发电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将项目总成本的最多 10% 存入波兰兹罗提
维持履行的义务(第22至24条)
绩效比率 (PR) 低于一定水平时的处罚
蓄电池更新义务(第40条)
当电池达到其使用寿命时,必须更换新电池。
波兰国家电力公司义务
具体来说:
- 按照 PPA 的规定,在 PPA 期限内购买电力生产商生产的电力; - 在 PPA 适用的宽限期内,支付由于 PLN 某些情况下的伪传输而未吸收的电力; - 维护和保持电网设施的可靠性,以便从电力生产商处接收电力。
印尼国家电力公司在规划和执行电网运营时,必须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并考虑遵守电网运营法规和配电法规。
法规实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此,如果发电公司预计其电力购买协议将会续签,这可能会对其商业计划和收入模式产生影响。
该法规是一套综合性规则,旨在加速引入可再生能源,改善投资环境。
具体来说,要密切关注可再生能源连接的优惠政策和碳信用额度处理的明确问题。
此外,对于计划在未来签订PPA的发电公司以及正在考虑续签现有PPA的发电公司来说,遵守这些规则是强制性的,因此让他们充分了解这些规则非常重要。
附录:条款概要
下面我们按照规定的顺序,对这些规则的具体内容进行阐述。
在上面的文字中,我们使用行业中常用的缩写,例如PPA,但下文我们使用印尼语缩写。
定义(第 1 节)
关键术语已明确。例如:
可再生能源(Energi Terbarukan):从可再生资源获取的能源。
发电公司(Pengembang Pembangkit Listrik – PPL):与 PT PLN 签订购电协议的电力供应商。
购电协议(Perjanjian Jual Beli Tenaga Listrik - PJBL):PPL 和 PT PLN 之间的购电协议。
商业运营日期(Tanggal Operasi Komersial – COD):发电厂开始向 PT PLN 电网供电的日期。
可用系数(Faktor Ketersediaan – AF):PT PLN 实际用电量或视为用电量与发电厂最大发电量之间的比率。
合同能源量(合同能源量 - CE):PJBL 同意的期间内产生的能源量。
调度员:PT PLN 电力系统运行和控制部门。
视同调度:即使 PPL 的发电厂正在运行,在特定条件下电力仍被视为已调度至 PT PLN 电网的情况。
视为调试:PPL 发电厂被视为已根据 PJBL 同意的条件进行测试和调试的状态。
违约金:因货到付款延迟而产生的罚款。
范围(第 3 节)
该法规适用于使用以下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厂:
地热水力光伏(PV)
风能、生物质能、沼气、海洋能、生物燃料、废弃物能源、太阳能、风能和海洋能发电厂可以配备电池或其他能源储存装置。
购电协议(PJBL)的主要条款(Pasal 4)
它至少列出了 PJBL 中应包含的主要条款。
合约期限
PPL 和 PT PLN 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分配 项目执行保证 调试和 COD
电力设备认证 电力交易 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发电厂性能
PJBL权利的终止转让价格和价格调整条款争议解决不可抗力使用国内产品环境属性或碳信用额再融资
购买PJBL语言剩余电力时,与项目实施担保、调试和COD、权利转让和使用国产产品相关的规定可免除。
合同期限(第5个月)
PJBL 的合同期限自投产之日起最长为 30 年,可延长,且不考虑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期限将由 PT PLN 根据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发电厂类型确定。续约时的购电价格将参考合同生效后第 10 年起的最高基准价格(第二阶段)。
施工和运营表格(Pasal 6)
原则上,PJBL 按照建设-拥有-运营 (BOO) 模式建造和运营发电厂,但根据双方协议并考虑到发电厂的类型,也可以采用其他配置。
风险分配(Pasal 9)
PPL和PT PLN各自承担的风险都已明确说明。
PT PLN 负担风险:电力需求、电网准备情况和容量以及汇率波动。
PPL 风险:土地征用、许可证(包括环境许可证和空间兼容性)、施工进度延误、货币兑换、发电厂性能以及生物质、沼气、生物燃料和地热发电厂燃料的可用性和成本。
项目执行保证(Pasal 10)
PPL向PT PLN提供的项目实施担保最高可达发电厂项目总成本的10%。
商业运营延迟(COD)和滞纳金(Pasal 14)
如果PPL发电厂未能按时交付发电量(COD),且未达到视同投产状态,则根据PJBL(电力、电力和电力法)将处以滞纳金。滞纳金按滞纳天数计算,最高不超过180个日历日。另一方面,如果由于PT PLN的某些原因导致COD延迟,且PPL发电厂处于视同投产状态,则PPL有权根据视同COD获得电价。
电力交易(巴萨尔 16-19)
PT PLN 有义务根据 PJBL 规定的合同能源 (CE) 或可用率 (AF) 购买电力。超过合同能源的电力可在特定条件下购买(最高可达最大装机容量,价格最高可达 80%)。此外,超过装机容量的电力可按最低价格并根据电网需求购买(最高可达 CE 或 AF 的 30%),以优化电厂运营。
如果发生视同输电,PT PLN 有义务根据 PJBL 规定的宽限期支付未输电量。如果 PPL 的输电量低于合同约定的输电量(非视同输电),PPL 有义务向 PT PLN 支付罚款。
购买电力的付款原则上以印尼盾支付,并采用付款日前一天的雅加达银行间美元现货汇率(JISDOR)。
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Pasal 20-21)
为确保电网可靠性,调度员将根据《电网规范》和《配电规范》协调发电厂的运行。电网运营的规划和执行将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并考虑遵守《电网规范》和《配电规范》。此外,还将考虑 PT PLN 和 PPL 在 PJBL 达成的运营协调事宜。
发电厂性能(Pasal 22-24)
发电厂的性能评估基于可用率 (AF)、合同能源 (CE)、性能比和其他技术标准,如果未达到 PJBL 中规定的标准,则会对 PPL 处以罚款(除非原因被视为输电)。罚款类型包括与 AF 或 CE、无功功率 (VAR)、频率和负载爬坡率相关的罚款。
PJBL 结束(第 25 节)
PJBL 可能因合同期限届满、因未履行合同而单方面终止、未能获得融资、PPL 破产或清算、不可抗力或 PJBL 同意的其他情况而终止。如果逾期付款罚金达到上限,PT PLN 有权终止 PJBL 的合同。
权利的转让(第26-27章)
原则上,PPL 禁止在电厂竣工验收 (COD) 前转让其股份,但以下情况除外:向 PPL 直接持股 90% 或以上的关联公司转让股份,或在 PPL 违约时授予贷款方介入权的转让(此类转让需经 PT PLN 书面同意)。地热电厂股份转让须遵守相关的地热法规。
价格与价格调整(第28-29章)
如果税收、征税、环境费、非税收入义务或《公共和公共利益法》(PJBL) 中约定的其他条款发生变化,电力购买价格可能会进行调整。对于参考最高参考价的可再生能源电厂,调整后的价格必须等于或低于最高参考价,并需经部长批准。如果可再生能源电厂未参考最高参考价,则价格以约定价格为基础,并需经部长批准。如果地热电厂的初始交易协议中已明确价格,则可根据地热勘探结果和最高参考价进行调整。
争议解决(巴沙尔 30-31)
PT PLN 与 PPL 之间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在 30 个日历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争议将通过国家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员的任命及程序将以 PJBL 为准。
不可抗力(第 32 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PT PLN 和 PPL 可免除其义务。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内战、火山爆发、火灾、洪水、地震、流行病、地方病、山体滑坡、自然灾害、不可控事件、在发电厂或相关设施中发现危险物质或历史文物等。不可抗力的认定基于相关机构的决定。部长可将与项目技术实施相关的其他事件认定为不可抗力。如果不可抗力导致 COD 延迟或所发电力无法输送,则 PJBL 期限可能会根据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和必要的维修时间而延长。
使用国产品(Pasal 33)
可再生能源发电厂使用国产产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属性或碳信用额(Pasal 34)
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的环境属性或碳信用额的权利(例如碳信用额、可再生能源证书、绿色标签、其他可交易权利、温室气体减排收益等)应按照相关立法行使,或者,在没有相关立法的情况下,由双方协议确定并在 PJBL 中规定。
再融资(Pasal 35)
PPL 可能会向贷款机构进行再融资,以优化其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再融资时,PPL 必须通知 PT PLN。
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发电(Pasal 38-40)
使用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的发电商必须向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T PLN)提交月度和年度能源产量预测。如果安装了电池或其他储能设施,则电力买卖交易将根据发电厂和储能设施的发电量计算。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PL)负责用更新、同等或更先进的技术替换报废的电池或储能设施。
监督和报告(帕萨尔 41-45)
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将监督《公共及公共服务法案》(PJBL)的实施及其条款的遵守情况。PT PLN 须在 PJBL 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部长报告其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情况。此外,PT PLN 还须每六个月向部长报告建设进度和国产产品使用情况,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过渡措施(巴沙尔 48-50)
本条例生效前签订的电力供应合同(PJBL)有效期至到期日。但如果合同延期,则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对于本条例生效前已开始的招标程序,适用旧法的电力供应合同(PJBL)规定。本条例生效前签订的电力供应合同(PJBL)还可以通过附加合同的方式适用本条例的剩余购电和电厂优化购电规定。
废除现有法规(第52节)
本条例生效后,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2017年第10号条例及其修正案同时废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