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 最低外资要求降至 25 亿印尼盾 - BKPM 第 5 号条例(2025 年 10 月 2 日起生效)为外国投资者创办企业提供便利 -

👉️粗略地说

  • 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于2025年10月2日颁布实施BKPM第5/2025号条例(Peraturan Menteri Investasi No. 5 Tahun 2025)。
  • 外商直接投资公司(PT PMA)的最低实缴资本已从100亿印尼盾降至25亿印尼盾
  • 这将大幅降低日本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在印尼设立公司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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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这次,我将讲解印尼外商投资法规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在印度尼西亚,外商投资公司(PT PMA)的最低实缴资本此前规定为 100 亿印尼盾,但 2025 年 10 月 2 日生效的BKPM 条例第 5/2025 号将这一数字大幅降至 25 亿印尼盾。
这一变化被视为印尼政府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意愿的明确体现,也是投资环境整体调整的一部分。
近年来,印尼在东盟国家中取得了快速的经济增长,但行政程序和较高的最低资本要求成为进入的障碍。
事实上,许多向我们咨询投资印尼事宜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对过高的最低资本要求表示担忧。
这项修正案可能成为克服这些挑战和吸引更多外国投资的转折点。

背景——基于风险的商业许可制度的修订

根据2025年6月颁布的《关于实施基于风险的商业许可的政府条例2025年第28号》,印尼政府已将其整个商业许可制度(OSS)重组为“基于风险的”。
其目的是通过改革以前基于行业类型的正式许可制度并根据业务风险水平简化程序来加速吸引投资。

BKPM条例第5/2025号作为实施条例制定,全面规定了投资许可、税收优惠、行业特定要求、外资比例等,共计400条(很长!)。
其中,资本要求的修改是对外资企业实际影响最大的修改,将显著降低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进入门槛。

政府的政策意图也是促进国内就业,同时在保护国内中小企业和鼓励外资流入之间取得平衡。
这种放宽不仅仅是数字上的放宽,而可以看作是旨在创建更可持续的投资结构的系统性改革的一部分。

修订要点:大幅降低资本要求

BKPM 第 5/2025 号条例第 26 条(Pasal 26)规定了外商直接投资公司(PT PMA)的最低资本和最低投资额如下:

第26条第(10)款
“第 (9) 款所述的 PMA 最低资本要求是,每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行/实收资本至少为 2,500,000,000.00 印尼盾(二十五亿印尼盾),除非法定条款另有规定。”

(外商投资公司(股份公司:PT PMA)的最低发行及实收资本为25亿印尼盾,除非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26条第(2)款
“每个项目地点的每个 5 位数 KBLI 代码的最低投资价值为 10,000,000,000.00 印尼盾(一百亿卢比),不包括土地和建筑物。”

(每个五位数商业分类代码(KBLI)和每个项目地点的最低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为100亿印尼盾。)

这样,最低实缴资本和最低投资额就被定义为单独的概念。
实缴资本是公司设立时确保财务信誉的要求,最低投资额是总营业规模被认定为外商投资的标准。
因此,为了注册成为 PT PMA,
资本25亿印尼盾以上总投资超过100亿印尼盾必须满足双重标准。
与2021年起适用的规定相比,该规定明确区分了最低实缴资本和投资总额要求,为外商投资实践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资本与投资总额关系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这里对最低资本和最低实缴资本进行简要说明。
资本是指股东设立公司时必须实际缴纳的“股权资本”。
另一方面,最低投资额是指包括资本投资和营运资金在内的“企业投资总额”。
也就是说,该资本是100亿印尼盾投资计划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可以通过贷款或额外投资等方式补充,并不要求在公司成立时就提供。
这种双层结构使 BKPM 能够同时确保业务规模和财务稳健性。

对日本企业的影响

预计这将对希望拓展印尼业务的日本企业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我还将解释我关注的领域:可再生能源和 ESG。

大幅降低新市场进入成本,并可进行灵活的市场测试

设立外国公司所需的最低实缴资本(约9180万日元,汇率截至2025年10月10日)已降至约2295万日元,大幅降低了日本企业的进入成本。
特别是对于那些想要在制造、物流、服务等中型企业中测试印尼市场潜力的公司来说,“只需设立当地子公司”的选择似乎已经变得可行。

提高资本政策和集团结构的灵活性

新框架还为合资企业和控股公司的设计提供了灵活性。
较低的资本要求将使增量投资和后续投资变得更加容易,从而更容易根据整个集团的财务战略制定投资计划。
这也将为少数股东的战略进入和与合作伙伴公司设计合作计划提供更大的空间。

可再生能源和ESG领域的实际效果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由于初始投资较大,资本要求不太可能对需要设备的企业产生太大影响。然而,预计资本要求将对咨询和顾问等初始投资较小的行业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
在这些行业中,降低成立成本将鼓励进入,预计考虑在当地扩展业务的公司数量将会增加。
特别是,预计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设有基地的日本公司将越来越多地将印度尼西亚视为下一个运营基地。

国际比较——东盟内部地位

经过此次修订,印尼的资本要求目前在东盟主要国家中处于“中间地带”。
在马来西亚,最低只需1令吉(约35日元)即可成立公司,外资进入市场自由度较高。但由于当地合作伙伴和银行的要求,实际运营受到一定限制。
泰国、菲律宾等国在某些行业外资比例的限制仍然较为严格,形式上的自由度与实际限制之间存在差距。

相比之下,印度尼西亚已开始降低正式壁垒,但仍需要一定水平的实际资本。
印度尼西亚似乎正试图将自己重塑为一个向外国投资开放的新兴强国。

概括

BKPM 第 5/2025 号条例大幅降低了外商投资公司 (PT PMA) 的最低实缴资本,从 100 亿印尼盾(约合 9180 万日元)降至 25 亿印尼盾(约合 2295 万日元)。
这一变化不仅仅是数字上的放宽,也可以看作是印尼投资政策本身方向的改变。
预计未来政府政策将在引进外资与支持国内中小企业之间取得平衡的体制建设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

对于日本企业来说,这将使他们能够在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评估市场趋势的同时建立当地子公司,进一步提升印尼在东盟区域战略中的地位。
毫无疑问,这项修正案将吸引新进入者,特别是咨询等几乎不需要资本投资的行业,以及数字服务等增长领域。
我们期待未来的实际发展,以稳定系统运行并跟进税务事宜。

我也想努力经营自己的事业,目标是在印度尼西亚建立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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