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地說
- 印尼投資協調委員會(BKPM)於2025年10月2日頒布實施BKPM第5/2025號條例(Peraturan Menteri Investasi No. 5 Tahun 2025)。
- 外國直接投資公司(PT PMA)的最低實繳資本已從 100 億印尼盾減少到 25 億印尼盾。
- 這將大幅降低日本中小企業和新創企業在印尼設立公司的成本。
介紹
這次,我將介紹印尼對外商投資法規的變化,這些變化可能會產生重大影響。
在印度尼西亞,外國投資公司(PT PMA)的最低實繳資本以前要求為 100 億印尼盾,但 2025 年 10 月 2 日生效的BKPM 第 5/2025 號條例將其大幅降低至 25 億印尼盾。
這項變化被視為印尼政府進一步促進外國投資的明確跡象,也是投資環境整體重組的一部分。
近年來,印尼在東協國家中實現了快速經濟成長,但行政程序和高額的最低資本要求一直是進入障礙。
事實上,無一例外,許多向我們諮詢印尼投資事宜的人都對高額的最低資本需求表示擔憂。
這項修正案可能是克服這些挑戰、吸引更多外國投資的轉捩點。
背景-基於風險的商業許可製度修訂
根據 2025 年 6 月頒布的關於實施基於風險的商業許可的第 28 號政府條例,印尼政府已將其整個商業許可系統 (OSS) 重組為「基於風險」的系統。
此舉旨在透過改革先前基於行業類型的正式許可製度,並根據企業的風險等級簡化程序,來加快吸引投資。
BKPM 第 5/2025 號條例作為實施細則制定,共 400 條(很長!),全面規定了投資許可、稅收優惠、行業特定要求、外資比例等。
其中,資本金要求的修訂對外國公司有最大的實際影響,尤其會大幅降低中小型投資者的進入門檻。
政府的政策意圖還在於促進國內就業,同時在保護國內中小企業和鼓勵外資流入之間取得平衡。
這種放鬆不僅僅是數字上的放鬆,還可以看作是旨在建立更永續的投資結構的系統性改革的一部分。
修正案要點:大幅降低資本要求
BKPM 第 5/2025 號條例第 26 條(Pasal 26)規定了外國直接投資公司(PT PMA)的最低資本和最低投資金額如下:
第26條第(10)款
“根據第 (9) 款規定,PMA 的最低資本要求為每家有限責任公司的已發行/實繳資本至少為 2,500,000,000.00 印尼盾(二十五億印尼盾),除非根據法律規定另有規定。”(除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外商投資公司(股份公司:PT PMA)的最低已發行及實收資本為25億印尼盾。)
第26條第(2)款
“每個項目地點的每個 5 位數 KBLI 代碼的最低投資額為 10,000,000,000.00 印尼盾(100 億印尼盾),不包括土地和建築物。”(每個五位數商業分類代碼(KBLI)和每個項目地點的最低投資額(不包括土地和建築物)為100億印尼盾。)
這樣,最低實繳資本和最低投資額就被定義為兩個不同的概念。
實收資本是確保公司成立時財務信譽的必要條件,而最低投資額是認定企業整體規模是否屬於外商投資的標準。
因此,為了註冊成為PT PMA,資本25億印尼盾或以上和總投資超過100億印尼盾必須遵守雙重標準。
與 2021 年起適用的規定相比,該規定明確區分了最低實繳資本和總投資額要求,為外國投資實踐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
資本與總投資額之間的關係
為了確保理解正確,這裡簡單解釋一下最低資本和最低實繳資本。
資本指的是股東在成立公司時必須實際投入的「股本」。
另一方面,最低投資金額是指“總經營投資金額”,包括資本投資和流動資金。
換句話說,這筆資金是 100 億印尼盾投資計畫的一部分,剩餘部分可以透過貸款或追加投資等方式補充,並非公司成立時必須繳納。
這種雙層結構使 BKPM 能夠確保業務規模和財務穩健性。
對日本企業的影響
預計這將對希望拓展印尼市場的日本企業產生顯著的正面影響。
我也會介紹我的研究重點領域:再生能源和ESG(環境、社會和治理)。
大幅降低新市場進入成本,並可靈活進行市場測試
設立外國公司所需的最低實繳資本(以 2025 年 10 月 10 日的匯率計算約為 9,180 萬日圓)已減少至約 2,295 萬日元,大大降低了日本公司的准入成本。
特別是對於那些想要測試印尼市場在製造業、物流業和服務業等中型企業潛力的公司而言,「設立當地子公司」似乎已經成為可行的選擇。
資本政策和集團結構方面更大的靈活性
新框架也為合資企業和控股公司的設計提供了靈活性。
較低的資本需求將使增量投資和後續投資更容易進行,從而更容易根據整個集團的財務策略制定投資計劃。
它還將為少數股東的策略性進入以及與合作夥伴公司設計合作方案提供更大的空間。
在再生能源和ESG領域的實際影響
在再生能源領域,由於初始投資金額較大,資本需求的變化不太可能對需要購置設備的產業產生太大影響。然而,預計諮詢和顧問等初始投資金額較小的行業將受到顯著的正面影響。
在這些行業中,降低公司註冊成本將鼓勵新公司進入,預計考慮在當地拓展業務的公司數量將會增加。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預計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設有基地的日本公司將越來越多地把印尼視為其下一個營運基地。
國際比較—東協內部地位
經過此次修訂,印尼的資本要求在東協主要國家中處於「中等水平」。
在馬來西亞,只需1令吉(約35日圓)即可設立公司,外資進入市場也享有高度自由。然而,由於當地合作夥伴和銀行的要求,實際運作會受到一些限制。
在泰國和菲律賓,對某些行業的外國資本比例的限制仍然很嚴格,形式上的自由程度與實際的限製程度之間存在差異。
相比之下,印尼採取了降低正式門檻的策略,但仍要求一定程度的實際資本。
印尼似乎正試圖將自己重新塑造成一個對外國投資持開放態度的新興強國。
概括
BKPM 第 5/2025 號法規大幅降低了外國投資公司 (PT PMA) 的最低實繳資本,從 100 億印尼盾(約 9,180 萬日圓)降至 25 億印尼盾(約 2,295 萬日圓)。
這項變化不僅是放寬了相關規定,還可以看作是印尼投資政策方向本身的轉變。
作為未來政府政策的一部分,預計將在建立平衡引進外資與扶持國內中小企業的體系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
對於日本企業而言,這將使他們能夠在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的同時建立當地子公司並評估市場趨勢,從而進一步提升印尼在東協區域戰略中的地位。
毫無疑問,這項修正案將吸引新的進入者,尤其是在諮詢等資本投入較少的行業,以及數位服務等成長領域。
我們期待未來取得實際進展,以期穩定係統運作並跟進稅務事宜。
我也想努力發展我的事業,目標是在印尼成立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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