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可再生能源作为主要能源的核心:自然资源与能源咨询委员会第77届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引进和下一代电网小组委员会评述

✅ 粗略地说

  • 💰日本的能源自给率在七国集团中最低,仅为15.3% ,该国面临着结构性挑战,每年因化石燃料进口而损失高达24万亿日元的国民财富。因此,必须使可再生能源成为主要能源来源,不仅要提高能源数量,更要提升能源质量。
  • 🔄自2026财年起,将实施产量控制规则,优先考虑FIP(浮动利率补贴计划)电力来源而非FIT(上网电价补贴计划)电力来源。这将影响现有FIT运营商的收入结构,预计部分项目融资合同需要修订,并需事先与金融机构进行磋商。
  • 🏘️可再生能源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已扩大至非上网电价补贴/非上网电价补贴计划(FIT/NIP)企业,并加强了对所有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合规要求。企业被要求对其合规体系进行根本性审查。
  • 🔬钙钛矿太阳能电池(PSCs)有望通过安装在需求区域附近,促进区域共存和发展,到2040年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20吉瓦,发电成本将降至10-14日元/千瓦时或更低。然而,这是一项商业化之前的长期战略,短期商业决策必须谨慎行事。

✅ 点击这里收听综合资源能源咨询委员会大规模引进可再生能源和下一代电网小组委员会第 77 次会议的讲义音频。

目录

介绍

这次,我将以律师的身份,根据2025年11月12日举行的综合资源能源研究组第77次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引进和下一代电网小组委员会会议分发的资料,从实践的角度解释将可再生能源(以下简称“RE”)作为日本能源政策核心的“主要能源”的战略。

日本存在结构性脆弱性,因为它可用的自然资源很少,其大部分能源供应依赖于从海外进口化石燃料。
具体而言,每年有 24 万亿日元的国民财富通过化石燃料进口流向海外自然资源能源厅,“文件 1”,第 8 页),而日本的一次能源自给率仍然只有15.3%,是七国集团中最低的同上,第 6 页)。
毫无疑问,能源安全挑战是国家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紧迫问题。

鉴于此背景,需要最大限度地引入可再生能源,以实现稳定的能源供应和脱碳目标。
然而,在此语境下,“成为主要能源”并非仅仅意味着增加发电量(以千瓦时为单位)。其目标被认为是成为质量更高的能源,例如摆脱对上网电价补贴(FIT)/上网电价溢价(FIP)等政策支持的依赖,并像一般发电企业一样,根据电力市场的供需情况供应电力同上2页)。

对于从事可再生能源项目和推行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管理的企业而言,我们认为日本可再生能源政策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一个与投资决策和商业战略直接相关的重要问题。
我们相信,很多人尤其会遇到以下这些实际问题:

  • 现有获得 FIT 认证的企业过渡到 FIP 时,应考虑哪些合同因素?
  • 产出控制顺序的变化将如何影响现有项目融资?
  • 加强监管对非FIT/非FIP企业有何实际影响?
  • 在二级市场收购太阳能发电厂时,尽职调查期间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最新的政策趋势,同时考虑到这些实际问题。

“独立性”对于使可再生能源成为主要能源至关重要

FIT/FIP系统的基本前提:独立于未来的支持

FIT/FIP 系统是一个临时性系统,旨在通过公共缴款(征税)提供价格支持,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引入,尤其是在可再生能源的成本竞争力与其他能源相比还不够充分的阶段,并通过规模经济和学习曲线实现成本降低。

重要的是,该系统的基本前提是可再生能源将实现自给自足,以至于未来即使没有上网电价补贴/上网电价补贴制度的支持,对能源的新投资也会继续进行自然资源和能源机构,“文件1”,第 2 页)。

“独立性”的概念并非只是一种伪装,而是系统设计的核心要素。
事实上,从上网电价补贴制度引入之初,人们就假定可再生能源未来将成为一种独立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能源。

按能源类型和实际问题划分的独立进程

实现可再生能源独立进程的进展因能源特性及其引入程度而异。下表根据政府文件总结了相关情况,并补充了一些实用建议。

电源区分 特点和目标 支持方向(实际问题) 实际考虑因素
太阳能发电和陆上风力发电 成本削减工作正在推进。非FIT/非FIP项目已经开始形成,对实现自给自足路径的考量也在加速进行。 从2027财年起,加快讨论大规模商业太阳能发电的支持性质和价格水平。 企业购电协议(PPA)和其他双边合同正在增加。在与消费者直接签订合同的价格谈判中,上网电价/上网电价补贴(FIT/FIP)被用作比较指标,因此应密切关注未来的价格走势。
中小型水力发电和地热发电 它具有运营周期长的特点,但开发风险/成本高。 目标是在中长期内逐步降低成本,同时确保即使在上网电价补贴/上网电价补贴制度结束后也能长期稳定运营。 地热开发可能需要十年以上的时间,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获得许可证的风险以及与当地居民达成共识。在资源调查阶段,持续的支持在实践中至关重要。
海上风电 在日本,这项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投资金额巨大,项目周期较长,因此收入和支出波动的风险较高。 我们计划通过未来的扩张和产业基础建设来降低成本。我们将在明确中长期发展前景的同时,考虑最佳的支持方式。 公开招标占用指南中设定的价格上限与商业可行性评估直接挂钩。国内供应链发展滞后,如何应对依赖外资的风险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生物质 发电成本的大部分由运营和维护成本构成,包括燃料成本,这使得成本结构成为实现电力自给自足的主要挑战。 在确认燃料供应链得到加强和完善后,考虑如何提供支持。 随着可持续发展标准日益严格,日本对棕榈油等进口燃料的依赖日益受到批评。关键在于建立稳定的国内木质生物质采购体系。

重要的实际要点:在当前的通货膨胀环境下,一些能源的建设成本等都在增加。然而,与其机械地、一概地提高预估价格,不如在进行全面评估后反映价格,评估内容包括“是否正在努力实现自力更生”以及“即使项目实施效率特别高,成本是否也在增加”(同上,第2)。

实际上,这意味着当企业向采购价格评估委员会解释成本增加的依据时,仅仅提供市场数据是不够的;他们还必须解释自己为提高效率所做的努力以及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资记录

加快使用FIP系统的政策措施

FIP 系统是融入电力市场的关键,它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公司的收入与电力市场价格(现货市场价格等)挂钩,从而鼓励公司根据供需情况供应电力。

FIP系统现状:仍处于起步阶段

截至 2025 年 3 月底,FIP 认证容量总量(包括新增和过渡性认证)约为 3,795 兆瓦(1,889 例) ,仅占 FIT/FIP 系统下按输出量认证总量的约 3.7%自然资源和能源署,“文件1”,第 24 页)。

鉴于未来将所有可再生能源过渡到固定收益产品是可取的,政府已明确表示有意实施以下具体的营商环境改进措施:

颠覆性变革:电力优先调度规则中输出控制顺序的修订

实际上,最显著的政策变化是对优先供电规则下的输出控制顺序进行审查。

为了最大限度地引入可再生能源(以千瓦时为单位),并作为一项鼓励向FIP过渡同时确保输出控制公平的措施,政府明确了一项政策,即最早从2026财年开始,将优先供电规则下的输出控制顺序改为首先是FIT电源,然后是FIP电源同上,第27页)。

实际影响分析

如果这项措施得以实施,FIP 电源(太阳能和风能)暂时不会受到限电限制,而 FIT 电源的限电概率将会增加。这将对 FIT 运营商产生以下实际影响。

  1. 对项目融资合同的影响
    在许多上网电价补贴项目中,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中都设定了基于预期电力销售收入的财务契约。
    增加减产将破坏预期售电量的假设,这可能导致违反契约的风险
    企业应事先与金融机构进行磋商,并考虑根据需要修改合同条款(获得豁免等)。
  2. 向 FIP 过渡的经济激励措施
    这将激励 FIT 运营商考虑向 FIP 过渡,以避免因产量控制而导致电力销售收入减少的风险。
    然而,过渡到FIP会带来新的运营挑战,例如制定发电计划、管理平衡成本以及承担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因此进行全面的可行性评估至关重要
  3. 需要审查现有的购电协议
    如果您与购电方(电力购买者)签订了企业购电协议,增加的减产可能会影响您的合同供电义务。
    建议重新确认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和产量控制处理方式,如有必要,可在备忘录等文件中加以澄清。

支持FIP转型的经济激励措施:平衡成本增加措施

在 FIP 系统下,平衡成本用于支付制定发电计划和应对预测所需的成本。

除了最近对产出控制顺序的改变外,还将从 2025 财年开始采取措施增加平衡成本,以便顺利实施先进举措,例如将可再生能源从电力市场价格低的时候转移到价格高的时候(同上,第 36 页)。

具体而言,2025 财年的平衡成本增加额设定为+1.00 日元/千瓦时同上,第 36 页)。
这项增加措施将在一定范围内用于减轻因输出控制顺序改变而导致的上网电价补贴(FIT)电源购买量减少给公众带来的负担,因此可以评价其具有将对上网电价补贴(FIT)电源的支持重新平衡为对上网电价补贴(FIP)电源的支持的效果

实际意义:平衡成本的增加将激励FIP运营商投资提高预测准确性并安装电池储能。
具体来说,通过与天气预报服务机构和聚合商合作,可以将供应转移到市场价格高企的时期,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溢价收入并平衡成本。

非化石燃料证书直接交易的扩大及其对企业购电协议的影响

在FIP体系下,可再生能源发电公司自行出售非FIT证书(环境价值),并且这种交易环境也已建立。

即使在 2021 财年之前开始商业运营的 FIT 电源过渡到 FIP,从 2025 年 1 月开始,发电公司和消费者之间也将允许直接交易
这项措施是为了响应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我们相信这将是扩大 RE100 参与公司和旨在减少范围 2 排放的消费者的采购选择的重要一步

需要检查的实用要点
我们建议考虑企业购电协议的客户检查以下三点。

  1. 现有的购电协议是否包含处理非上网电价补贴证书的条款?
    您应该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环境价值(非化石燃料证书、J信用额度等)和成本负担的归属。
    尤其是较早签订的合同,都是基于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存在环境价值处理不明确的情况。
  2. 过渡到FIP后如何分担证书价格波动风险
    非FIT证书在市场上交易,因此其价格会波动。
    在长期合同中,明确约定定价机制非常重要,例如采用固定价格、市场价格还是设定价格上限和下限,以防止纠纷。
  3. 你们是否制定了到2030年的FIP电力采购计划?
    下文所述的JPEA路线图旨在到2030年将FIP比率提高到25%以上。
    对于消费者而言,现在是时候系统地考虑如何在其中长期可再生能源采购战略中定位从 FIP 电源采购了。

放宽与FIP相关的储能电池管制:解除电网侧充电禁令

此外,对于与 FIP 电源一起安装的储能电池,除以前的情况外,从 2025 年 4 月起,在 2023 财年之前新获得认证的 FIP 电源(包括从 FIT 过渡的电源)也将被允许从电网侧充电

据信,此举旨在提高储能电池的运行效率,使其对确保供需平衡做出更有效的贡献。
实际上,在市场价格高企时,通过释放从电网吸收的电力,有可能增加收入机会。

行业组织的严肃性:光伏能源协会的FIP过渡路线图

日本光伏能源协会(JPEA)是一个行业组织,正在制定路线图和行动计划,以加速太阳能发电向FIP(光伏发电)的转型。

雄心勃勃的数值目标:到2030年,FIP比率超过25%

日本光伏能源协会 (JPEA) 设定了一个目标,即到 2030 年将太阳能发电的 FIP 比率(容量基础)从 2024 年 3 月底的 0.8% 提高到 25% 以上(约 23 吉瓦)光伏能源协会,文件 2,第 2 页)。

JPEA 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电力生产商、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改变行为。

利益相关者的预期行为变化

发电公司:

  • 积极过渡到FIP系统
  • 安装储能电池并提高发电预测的准确性
  • 加强与聚合商的合作

消费者(承购方):

  • 扩大可再生能源采购规模(从目前的约1吉瓦增加到超过23吉瓦)
  • 通过签订长期购电协议 (PPA) 合同,提高了业务可预测性。

金融机构:

  • 扩大利用FIP的电力来源的贷款限额
  • 开发能够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融资方法

实际意义:
此次全行业为振兴FIP市场所做的努力,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组织的政策声明,而且被视为标志着产业结构按照政府政策目标进行转型

国际比较:日本的FIP体系与东盟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支持措施

在我经常工作的东盟地区,每个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方法来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引进。将日本的外国投资促进计划(FIP)体系与东盟主要国家的FIP体系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

主要支持系统 市场一体化进程 与日本的比较
越南 直接购电协议 + 上网电价补贴(类似上网电价补贴) 政府对购电协议价格进行管制,市场机制的引入受到限制。
泰国 竞争入札制度(EGAT主导)+民间PPA 大部分招标由政府主导,但私人购电协议也在不断扩大。像日本的FIP那样与市场挂钩的购电协议尚未推出。
印度尼西亚 主要采用FIT模式,部分采用竞争性招标。 与波兰国家电力公司 (PLN) 签订长期上网电价补贴合同是常态。目前尚未引入类似上网电价补贴机制 (FIP) 的系统。
菲律宾 可再生能源证书(REC)+批发电力市场 中高 批发电力市场运行良好,具有市场一体化的潜力。然而,系统的复杂性是一个问题。
日本 FIP体系+非化石燃料证书市场 中高 该系统的特点是设计创新,包括产量控制规则的透明化和非化石燃料证书的直接交易。

实际意义:
鉴于日本的FIP系统设计先进,包括产量控制规则的透明度和非化石燃料证书的直接交易,因此,日本的FIP系统有可能成为东盟国家未来引入市场一体化可再生能源支持措施时的典范案例

特别是对于在东盟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业务的日本公司而言,在日本运营FIP系统的经验可以成为在当地提出政策建议和制定商业计划方面的竞争优势。

加强社区共存和商业纪律:确保社会信任

为了最大限度地推广可再生能源,必须与当地社区和谐共处,并尽可能减轻居民的负担。尤其是在太阳能发电方面,一些案例缺乏对自然环境和景观的考量,因此亟需加强商业规范,以实现与当地社区的和谐共处

政府建立跨部门监督机制

政府方面,正在与相关部委和机构合作,对所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查,以平衡太阳能发电项目中的公共利益(生活环境、自然环境、景观保护、安全保障等)。

为加强企业纪律,已建立“跨部委、跨机构可再生能源企业监管体系”,自然资源能源厅已投入运作“可再生能源监管小组”,进行现场检查。

实际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政府通过扩大报告范围,将非FIT/非FIP企业纳入监管,加强了对所有太阳能发电企业的监管,此前,相关法律违规报告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监管员”仅针对获得FIT/FIP认证的企业(自然资源能源厅,“文件3”,第3、6页)。

运营绩效:
截至2025年10月,已有926个地方政府(47个都道府县+879个基层地方政府)使用该系统,并收到116份举报同上,第6页)。一旦确认违规行为,将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例如指导企业、暂时中止FIT/FIP补贴等。

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所有太阳能发电企业(包括非上网电价补贴/非上网电价补贴企业)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全面审查合规体系
    我们将再次确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森林法》、《土地开发管理法》等,《景观法》、《物种保护法》和《文化财产保护法》。
  2. 与地方政府进行充分的事先磋商
    即使是不需要审批或许可的项目,我们也会主动提供事先说明,并与地方政府进行自愿磋商,尽一切努力获得当地社区的理解。
  3. 建立内部报告制度
    建立一套制度,能够及早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违反法律法规的迹象。

自愿性行业行为准则:JPEA 的方法

日本光伏能源协会 (JPEA) 本身已将“与当地社区共存与共同创造”以及“考虑自然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其行为准则,并宣布将“鼓励企业采取负责任的行为和可取的举措”(光伏能源协会,“文件 4-1”,第 1-2 页)。

行为准则要点(实用要点):

  1. 从规划阶段开始与当地社区对话
    我们将举行说明会(努力兼顾非FIT/非FIP设施),尊重当地居民的意见,并采取与当地社区共同推进项目的态度。
  2. 确保安全
    选址和开发规划要考虑到灾害风险、自然环境和景观(包括反射光)。
  3. 环境影响评估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或自愿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与专家和地方政府合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我们的应对措施灵活,包括调整场地范围。
  4. 适当的维护和长期稳定运营
    长期稳定运营是通过考虑当地社区的业务运营以及适当的维护和管理来实现的。
  5. 对当地经济的贡献
    积极为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级市场交易中的实际考量:买方尽职调查

在实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是考虑出售或转让企业(二级交易)

日本电力协会建议,发电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时,应使用《太阳能发电业务评估指南》中的全部 162 个项目对其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确认其设施得到妥善维护和管理同上,第 3、7、9 页)。

实际意义:
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举措,旨在防止给当地社区带来麻烦的问题案例在市场上流通,并鼓励那些顾及当地社区的企业进入市场。

买方尽职调查应关注:

  1. 卖方将向我们提供当地居民信息会议记录、与居民的备忘录、投诉处理记录等,我们将明确我们将承担的义务。
  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检查已取得的许可证和执照的状态、是否符合条件以及是否存在行政指导记录。尤其要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林业法》规定的林地开发许可证条件和《房屋用地开发规制法》规定的开发许可证条件。
  3. 根据评估指南中的 162 个项目进行技术评估
    由专家在三个领域进行了详细评估:土地和产权、土木工程和结构以及发电设施。
  4. 未来处置和回收成本的储备状况
    检查处置成本的外部储备状况,并估算未来企业倒闭时的负担。

下一代技术的展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PSCs)的战略定位

钙钛矿太阳能电池(PSC)被寄予厚望,被视为下一代技术,它将有助于实现成为主要能源和实现区域共存的目标。

PSC的技术特点及其引入意义

利用其轻便灵活的特性,PSC可以安装在靠近需求区域的地方,例如建筑物的屋顶、墙壁和窗户上,而这些地方以前很难安装太阳能电池。

日本单位土地面积的太阳能发电容量已经是主要国家中最大的之一,而且在平坦的土地上开发大型太阳能发电厂的空间有限。
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位于需求区域附近的生产服务中心(PSC)将是实现区域共存和扩大应用的关键

政府目标:2040 年雄心勃勃的目标

根据“下一代太阳能电池战略”,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设定了以下雄心勃勃的目标(自然资源和能源署,“文件 1”,第 15、19 页):

  • 到2040年累计装机容量:约20吉瓦
  • 到2040年,发电成本:10至14日元/千瓦时或更低

此外,日本是世界第二大碘生产国(约占30%的份额),碘是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关键原材料。利用国内资源构建强大的供应链有望为稳定的能源供应做出贡献。

实际角度:短期商业决策需要仔细考虑。

然而,从实际角度来看,我想强调的是,PSC 是一项着眼于 2040 年的长期战略,短期商业决策需要仔细考虑

当前面临的挑战:

  1. 商业化时间表尚不明朗
    商业化仍面临技术挑战,例如提高耐用性(寿命)和建立制造工艺。
  2. 缺乏监管和认证体系
    如果计划在建筑物内安装,未来需要根据《建筑标准法》制定操作标准、耐火性能标准等。
  3. 初期成本的不确定性
    在大规模生产带来的好处实现之前,初期阶段的成本可能会高于预期,存在这种风险。

给企业的建议:
密切关注PSC相关技术发展趋势和示范项目成果,并在商业化前景更加明朗后再做出实际的商业投资决策,是明智之举。另一方面,从未来获取竞争优势的角度来看,参与研发阶段和示范项目合作也值得考虑。

概括

这次,我根据2025年11月12日举行的综合资源能源研究组大规模引进可再生能源和下一代电网小组委员会第77次会议上分发的资料,以律师的身份,从实践的角度阐述了日本将可再生能源作为主要能源的最新战略趋势。

重要实用要点(回顾)

加快FIP过渡:2026财年起功率输出控制令变更的实际影响

早在 2026 财年,FIP 电源的输出控制将优先于 FIT 电源,这一事实将为现有的 FIT 运营商提供一个重要的机会来审查他们的商业计划

现在需要考虑的事项:

  • 项目融资合同中财务契约的影响分析
  • 事先与金融机构协商并考虑是否获得豁免
  • 对FIP过渡的商业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平衡成本、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估)
  • 明确购电协议中与购电方签订的产量控制合同的处理方式

加强区域共存:非FIT企业也受相关法规约束,所有企业都必须加强合规性。

非 FIT/非 FIP 项目也受到“可再生能源监管人员”的监督,所有太阳能发电企业都被要求从根本上加强其合规体系。

立即采取的行动:

  • 全面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林业法、景观法、物种保护法等)。
  • 事先与地方政府进行充分协商和解释(包括无需许可证或执照的情况)
  • 在二级市场交易尽职调查中使用162项评估指南项目

下一代技术PSC:2040年目标是一项长期战略,短期业务决策应谨慎制定。

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是政府长期战略的一部分,该战略的目标是到2040年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GW,发电成本降至10-14日元/千瓦时。虽然这项技术潜力巨大,但考虑到商业化方面的不确定性,在做出短期商业投资决策之前需要谨慎考虑

推荐方法:

  • 持续监测技术发展趋势和示范项目成果
  • 考虑通过参与示范项目来确保未来的竞争优势
  • 一旦商业化的可能性增加,就会做出真正的大规模投资决策。

未来值得关注的要点

根据该小组委员会的讨论,预计以下几点将成为未来实践中的重要关注点。

  1. 2026财年FIP过渡结果
    2026 财年的实际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 JPEA 到 2030 年 FIP 比率超过 25% 的目标,将是衡量该政策有效性的重要指标。
  2. 跨部门监督系统的实际运行
    在监督扩展到非FIT/非FIP项目后,需要密切关注报告的实际数量和行政处罚的内容如何变化。
  3. PSC商业化时间表
    随着从示范到商业化的过渡期变得更加清晰,运营商的投资决策也将变得更加具体。
  4. 从 2027 财年开始的 FIT/FIP 价格水平
    随着对大型商业太阳能发电和其他项目独立性的考虑不断加深,从 2027 财年开始的采购价格的设定方式将对新的投资决策产生直接影响。

我们鼓励所有从事可再生能源业务和推广 ESG 管理的公司密切关注这些政策趋势,并尽快开始考虑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在向 FIP 过渡期间审查合同,以及在与当地社区共存的前提下加强合规体系,这些都是紧迫的问题。

作为一名律师,我非常乐意为您的可再生能源业务的成功以及日本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实现贡献一份力量,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份子。如有任何疑问或顾虑,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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