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發電的「當下」:全球逆風的辨識與日本的挑戰

✅ 粗略地說

🇺🇸 川普政府於2025年12月22日暫停全美離岸風電建設,理由是「國家安全風險」。 聲稱雷達干擾,但實際上是對再生能源負面態度的表現
🇯🇵 在日本,三菱公司完全退出秋田及千葉三海域(1.7 GW)。 建設成本是原先預期的兩倍多,200億日圓的押金被沒收。
🌍 全球多個計畫已被取消。 到2025年,10個國家和地區將於8月前暫停22吉瓦的產能,超過過去兩年的規模。 背後是成本上升與供應鏈問題
⚖️ 這不是「科技失敗」,而是「系統與經濟環境不匹配」。 英國則以將價格調漲66%作為回應,日本也急需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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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介紹

本文將說明圍繞離岸風電的全球阻力。

2025年12月23日,日本經濟新聞報導,美國川普政府已暫時停止所有離岸風電場建設(日本經濟新聞,2025年12月23日)。
在此之前,2025年8月,三菱公司在日本宣布將完全退出秋田縣和千葉縣沿岸的離岸風電專案,震驚了整個產業。

如今,外界一直認為是去碳化「王牌」的離岸風電,現在發生了什麼事? 作為律師,我曾參與再生能源領域的法律事務,我相信這一連串的發展不僅是個別專案的失敗,更凸顯了制度設計與快速經濟變革之間所產生的結構性問題。

本文總結了美國、日本與歐洲的情況,並從法律與制度層面探討了所引發的問題,以及未來需要採取何種回應措施。

美國:川普政府停工的影響

突然宣布及原因

2025年12月22日,美國內政部宣布,因國家安全風險,將暫停所有在美國建設中的大型離岸風力發電場計畫。
目標是由美國和歐洲公司在美國東岸推動的五個建設項目。

內政部指出,海上風電中旋轉的葉片會干擾用於國防等的雷達系統。 具體來說,人們擔心干擾會遮蔽應該被偵測的目標。
美國能源部2024年報告也指出,調整雷達設定以減少干擾可能導致錯過目標被偵測到。

內政大臣伯格漢發表聲明表示:「該計畫針對離岸風電專案所帶來的風險,如脆弱性。」

實際政治背景

然而,關於「國家安全風險」的理由仍有疑問。
美國總統川普一貫批評風力發電。
他過去曾聲稱「風能和太陽能是世紀騙局」,並宣布提前終止稅收優惠,且對再生能源產業壓力不斷增加。

根據CNN報導,川普於2025年4月在威斯康辛州的一場集會上表示,風力發電是「最昂貴的能源」,而風力發電機則是「鳥的墳場」(CNN,2024年4月18日)。

停工是對再生能源負面立場的延伸,被視為川普政府能源政策的一部分,旨在以保障人工智慧(AI)資料中心電力安全,興建新核電廠並延長燃煤電廠壽命。

市場影響

針對此公告,相關公司的股價大幅下跌。
挪威石油巨頭Equinor和丹麥離岸風電巨頭Ørsted的股價曾一度大幅下跌。
Ørsted股價較前一週末收盤價下跌16%,而美國電力巨頭Dominion Energy(目標為新建海上風電)的股價也較去年同期下跌6%。

這並非這兩家公司首次遭到攻擊。
施工於2025年4月和8月被迫中止,但因聯邦法官介入,施工均得以恢復。
這項措施也很可能會面臨法律挑戰。

對就業與產業的影響

除了電力公司外,風力發電機製造商Vestas(丹麥)和美國GE Belnova也將受到影響。
同時也將減少因大型海上風電建設工地所創造的勞工就業。

全國海洋工業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rine Industries)這個產業團體指出,離岸風電「為數千名美國人提供了高薪工作」。
該協會主席埃里克·米利托發表聲明表示:「我們要求政府避免採取破壞就業和投資的措施。」

當時白宮國家氣候顧問阿里·扎伊迪在接受CNN採訪時表示:「埋藏在地下的鋼鐵不會被拔除,這是不可逆的」,但他警告產業需要友好政府的支持,才能成熟並成功。
事實上,業界分析師對拜登政府在2030年前部署30吉瓦(GW)離岸風電的目標持悲觀態度,表示:「我們最新的預測約為半至15吉瓦」(CNN,2024年4月18日)。

日本:三菱公司退出所帶來的結構性挑戰

背景與撤退規模

2025年8月27日,三菱公司宣布將退出所有在首輪公開募股中中標的三個一般水域離岸風電發電項目。
目標是秋田和千葉地區總共1.7 GW的項目,這些項目於2021年底由中部電力關聯企業及當地企業組成的聯營體中標(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10月3日)。

在日本,大型貿易公司和電力公司退出經過激烈競爭下訂單的大型項目,甚至支付巨額罰款,這種情況極為罕見。
事實上,約有200億日圓作為押金累積,屬於政府,最終被沒收(日本經濟新聞,2025年8月27日)。
此外,三菱公司及其他公司也因無法競標下一次公開募股而受到懲罰。

成本爆炸的現實

在記者會上,三菱公司社長中西勝也表示,撤資原因是通膨導致的成本增加,並解釋說「即使電價翻倍以上,投資也無法回收」(日經BP,2025年9月22日)。

根據再生能源基金會的分析,事實上,自招標以來,材料價格、人工成本和運輸成本都大幅上漲,整體建築成本也上漲了20%。
有人指出,據稱佔總成本20%的風機價格自那時起已翻倍(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9月1日)。

由於缺乏國內供應鏈,對進口的高度依賴,匯率波動的影響被認為極為嚴重。
事實上,三菱公司解釋退出原因時表示:「自2021年中標以來,由於全球通膨及風力發電廠價格上漲,成本大幅上升。
建設成本超過原預期的兩倍以上,包括維護與營運費用在內的支出超過整個專案期間的電力銷售收入,我們認為商業計畫難以實現。」

投標策略問題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三菱企業工會最初的前景並不樂觀。
與競標者的平均出價相比,該出價低了6至9日圓(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9月1日)。

這個異常低的出價自此受到質疑。
日經BP的文章提出了政府為何選擇異常出價的問題(日經BP,2025年9月22日)。

日本獨有的結構性問題

距離撤軍公告的四年損失也相當重大,不僅延遲了三個海域的行動啟動,也失去了關於招標制度根本討論的機會。

再生能源基金會列出了以下日本獨有的議題。

首先,是執照制度的複雜性與延長。 這需要跨越多個部會和機構的程序,僅環境評估就需要數年時間。
其次,是電網建設與港口開發的成本問題。 在歐洲,公共負擔常常很大,但在日本,往往由企業承擔。
第三,由於沿海運輸規定,建造船隻短缺。 一般而言,在日本水域作業的船舶必須是日本旗船,且海上風電建設所需的大型專用船隻短缺。
第四,進行海床地面調查相當困難。 日本的海床地質結構複雜,初步調查比預期花費更多時間和成本。

後續專案的疑慮

隨著時間推移,處理後續專案變得越來越緊迫。
第二輪和第三輪業者因價格競爭被迫以零溢價競標,處境更加艱難。

由於營運開始時間成為第二輪後選拔過程中的重要因素,已有四個專案營運不到四年,有些甚至僅營運三年。
如果專案不採取改善措施繼續進行,類似的干擾不可否認會隨之而來。

歐洲:已開發國家迅速推動制度改革

英國零競標震撼與回應

當時由保守黨執政的英國,在2023年9月的差價合約(CfD)5招標中無離岸風電營運商出現,於2024年下一次招標中將價格上限提高66%,實施了重大價格審查。

具體而言,它已將固定離岸風電的最高價格從每兆瓦時44英鎊提高到73英鎊(JETRO,2023年11月20日)。
此次調整將使價格從11.63日圓/kWh調升至日圓兌日圓19.30日圓(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9月1日)。

然而,有人指出該條款仍不足以充分涵蓋通膨風險,預計2025年實施的第7條準則將再次提高,合約期限將從15年延長至20年。

事實上,2024年9月公布的第六次拍賣(CfD 6)結果顯示,九個離岸風電專案以每兆瓦時(MWh)~£54的價格獲得合約。
這與近期全球拍賣相當,反映出通膨與高利率的影響(JETRO,2024年9月6日)。

丹麥的回應

丹麥也在考慮在零競標後,進行類似的競標制度變更。
在丹麥,當零招標發生時,該組織透過與營運商的詳細訪談,確認必要的制度改革,並表示將大膽修訂下一輪投標制度的政策(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9月1日)。

歐洲的教訓

這些例子顯示,為了擴展離岸風電,必須以靈活的方式建立制度架構。

以下方法在歐洲國家中相當常見:

首先,當出現零競標或業務撤資時,立即分析原因。
其次,與企業進行詳細訪談,以了解實際情況。
第三,根據分析結果,應迅速實施制度改革。 我們採取了具體措施,例如提高價格上限、延長合約期限及檢討風險分擔。
第四,雄心勃勃的實施目標是維持雄心勃勃的實施目標,同時調整以符合現實價格。

這種靈活的應對方式成功維持了產業對離岸風電發展的動力與投資,儘管歐洲地區暫時停滯。

美國局勢

類似的問題也在美國發生。
2023年10月,丹麥能源巨頭Ørsted宣布停止其在新澤西海岸的2.4 GW海洋風電1號及2號專案開發(《衛報》,2023年11月1日)。

Ørsted指出,高通膨、利率上升及供應鏈瓶頸等原因。
此取消導致284億丹麥克朗(約合6600億日圓)的減值損失(《衛報》,2023年11月1日)。

然而,美國部分州展現出彈性。
紐約州及其他州已接受以高價重新投標先前取消的項目。
根據CNN報導,「這些項目在極為艱難的情況下仍以更高價格重新招標並被接受,對產業來說是非常正面的訊號」(CNN,2024年4月18日)。

全球成本上升的現實

人數危機

全球各地離岸風電的開發接連被取消。
根據《日本經濟新聞》的報導,由於成本上升,預計到2025年8月,10個國家及地區將取消總22吉字節(10億吉字節)發電容量的招標,該投標將高於2023及2024年兩年的總和(日本經濟新聞,2025年9月27日)。

2024年全球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為83.2 GW,但中國約佔同年新增裝機容量的一半,而歐洲和亞洲的成長速度放緩,儘管部署量持續增加(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10月3日)。

導致成本上升的因素

根據JETRO的資料,過去兩年歐洲風力發電機製造成本因原材料飆升、國際運輸成本及地緣政治變遷與能源危機導致的電價上漲約40%(JETRO,2023年4月6日)。

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包括:

首先,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 COVID-19疫情及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導致鋼鐵、銅和混凝土等材料價格急劇上漲。 勞動力短缺也導致勞動成本上升。
其次,渦輪機元件短缺。 根據CNN報導,美國市場主要在歐洲製造,且「只有三家公司供應美國市場」,且「交貨時間持續延長」。 此外,美國產業相較於歐洲和亞洲發展較落後,因此「美國項目在吸引製造商注意方面影響力較小」(CNN,2024年4月18日)。
第三,利率正在上升。 離岸風電是一項資本密集型產業,初期投資龐大,因此利率上升對其影響很大。
第四,匯率風險。 在高度依賴進口的國家,本國貨幣貶值直接導致成本上升。 以日本為例,日圓貶值導致進口設備成本大幅上升。

供應鏈挑戰

麻省理工科技評論指出,離岸風電產業正「隨著成本飆升及供應鏈中斷加劇,經歷一連串專案取消與延期」(MIT科技評論,2024年1月15日)。

供應鏈問題不僅是暫時的中斷,更涵蓋結構性挑戰。
離岸風電設備需要非常複雜的供應鏈,包含超過20,000件設備與元件。
需要從世界各地採購各種零件,包括渦輪機體、葉片、塔架、基礎結構、海底電纜及變電站。

此外,離岸風電建設需要專用的建造船(SEP船:自升平台),但全球仍面臨短缺。
特別是在日本,由於沿海運輸規定,外國旗船的使用受到限制,且國內合適的建造船隻短缺。

中國的「一人勝利」及其意義

主導份額

中國的離岸風電發電在全球見證了顯著的成長。
根據再生能源基金會的數據,2024年新增裝機量將達8吉瓦,其中中國裝機4.0吉瓦,佔總量的一半(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10月3日)。

根據世界風能理事會(GWEC)的資料,中國擁有50%的離岸風電裝置份額,遠高於英國(19%)和德國(11%)(日本經濟新聞,2025年10月25日)。

根據中國中央電視網的報告,2024年第一~第三季度(1月~9月)海上風電新增裝機容量為247萬千瓦,累計電網接入容量達3910萬千瓦。
預計到2024年底,裝機容量將超過4500萬千瓦(45吉瓦)(中國中央電視台,2024年11月18日,SPC/JST報導)。

成功因素

中國擁有壓倒性的市場份額,有多種因素共同促成。

首先,建立健全的供應鏈。 中國幾乎擁有國內所有海上風電所需的製造能力。 整個供應鏈,包括渦輪機製造商、葉片製造商、塔架製造商、基礎結構製造商及海底電纜製造商,皆存在於國內且相互連結。
其次,這是政府的強力支持。 中國政府已實施強制性可再生能源採購,並要求電力公司購買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 此外,我們已設定明確的引進目標,並推動海上風電作為政策的發展。
第三,成本競爭力。 根據ClassNK報告,「技術進步與製造成本下降提升了離岸風電的經濟效益並鼓勵投資,打造了中國強大的供應鏈,促使2021年建設與安裝活動迅速擴展」(ClassNK2024年10月)。
第四,技術進步與大規模投資。 中國積極投資海上風電技術,並在大型風機和浮式風機技術發展上走在前列。

關注點

另一方面,也有人擔心中國一人制勝的局面。

首先,供應鏈對中國的依賴日益增加,增加了地緣政治風險。 西方國家也正努力減少對中國製造設備的依賴,這可能成為未來貿易摩擦的導火線。
事實上,川普政府已對離岸風電徵收50%的關稅,而這些風電大多在歐洲和中國製造(耶魯環境360,2025年10月23日)。
其次,西方科技優勢的喪失。 歐洲公司,曾是全球離岸風電技術的領導者,正努力與中國企業競爭。
事實上,根據IEEJ的一篇文章,「中國製離岸風電設備終於進入德國市場」,且中國製設備在歐洲市場的份額也在擴大(IEEJ,2024年8月16日)。

離岸風電的未來:樂觀與悲觀之間的抉擇

如何看待當前情勢

我們應該如何評估目前圍繞離岸風電的狀況?

悲觀地說,川普政府停止建設、三菱公司退出以及全球多個項目取消,似乎顯示離岸風電產業陷入僵局。
有人認為固定價格合約時代已經結束,成本上升根本削弱了企業獲利能力。

然而,若更冷靜地分析,這被視為產業成長過程中不可避免經歷的「調整階段」。

首先,技術本身沒有問題。 離岸風電技術已成熟且已證明能穩定發電。
其次,成本上升是暫時性因素造成的。 由於新冠災難的特殊情況與烏克蘭戰爭的結合,材料價格與利率同時飆升。 這些因素長期來看很可能會恢復正常。
第三,許多國家正著手改革其制度。 英國與丹麥的例子顯示,透過調整招標系統與價格至現實水準,是有可能恢復工業永續性的。
第四,長期能源轉型的需求依然不變。 從氣候變遷措施與能源安全的角度來看,離岸風電將繼續是重要的選項。

2030年展望

根據可再生能源基金會的資料,全球離岸風電裝置預計將持續成長(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10月3日)。
然而,成長率可能低於傳統預測。

根據標普全球商品洞察的分析,拜登政府在美國設定的30吉瓦目標,到2030年實際約為15吉瓦(CNN,2024年4月18日)。

另一方面,預計中國的採用率將持續成長。 根據日本經濟新聞的報導,預計到2030年,中國將佔全球新建離岸風電設施的50%(日本經濟新聞,2025年10月25日)。

浮動離岸風電的期望。

浮動式離岸風電發電成為未來成長的焦點。
傳統固定式只能安裝至約50公尺深度,但浮動式則可安裝於深水區。

日本於2025年6月通過修訂後的《再生能源海域利用法》,大幅擴展先前僅限於一般水域的離岸風電發展至專屬經濟區(EEZ),為浮動離岸風電的發展鋪平了道路(再生能源基金會,2025年9月1日)。

在美國,美國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計劃於2025年出售最多四個租約,包括潛在的浮動渦輪機場址,包括緬因灣及俄勒岡海岸(CNN,2024年4月18日)。

浮動式發電仍在技術發展中,但未來可能成為離岸風電的主力。

日本從法律與制度層面面臨的挑戰

問題出在哪裡

作為律師,從法律與制度層面分析三菱公司的退出,揭示了多重結構性問題。

第一是競標系統的僵化。 日本的離岸風電招標是在FIT(上網電價)框架下進行,並以固定價格的長期合約為前提。
然而,在快速通膨的環境下,固定價格合約對營運者造成過高風險。
缺乏通膨調整條款和價格審查機制是一大問題。

第二,風險分擔存在失衡。 原本高度公開的基礎建設部分,如電網建設、港口開發及海床地面調查,被認為對營運者來說過於龐大。
在歐洲,輸電業者(TSOs)通常負責維護電網,並將成本轉嫁為傳輸費用,但在日本,營運商必須自費鋪設海底電纜。

第三,執照程序的複雜性。
跨越多個部會與市政單位的程序,如環境評估、漁業調整、港口使用許可及電網連接,都是必要的,且每一項都需要時間。
程序延誤直接導致成本增加。

第四,與企業溝通不足。
在歐洲,我們會根據招標結果與企業進行詳細聽證,並用以改進系統。
在日本,政府宣布將因應三菱公司退出而進行重新招標,但目前尚無制度化機制與營運商持續對話。

未來必要的制度改革

為了讓日本真正推動離岸風電,必須進行以下制度改革。

1. 競標系統的基本檢討

需要從固定價格合約轉向更具風險分散的合約。 具體來說,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 通膨調整條款的標準化; 實施與物價指數及匯率掛鉤的價格調整機制
  • 合約條款的彈性。 允許較長的合約期限,例如20年或25年,如英國
  • 價格審查機制; 合約中應包含定期審查價格的條款
  • 適當設定價格上限。 與英國類似,最高價格將根據市場環境變化靈活調整

2. 更快速且集中的授權

目前,多個部會及機構需進行許可程序,包括環境部、經濟產業部、國土建設交通與觀光部,以及農林漁業部。 我們應該集中管理,建立一套能一站式處理的系統。

  • 設立專門處理離岸風電的許可辦公室
  • 環境評估的平行處理。 盡可能分階段並行執行目前正在實施的程序
  • 設定並遵守標準處理期限。 每個程序的標準處理期間會被明確規定,政府也會遵守。

3. 供應鏈支援

有必要促進國內製造業的投資。 離岸風電產業願景目標是在2040年前實現國內採購比例達到65%或以上,因此需要具體的支持措施來達成此目標。

  • 支持國內製造商的資本投資
  • 研發補助
  • 公共投資於港口發展; 開發一個能處理大型零件生產、儲存與裝載的港口
  • 審查沿海運輸法規。 擴大特別措施,僅允許在建造期間使用外國特種船隻

4. 重新設計風險分擔

對於高度曝光的部分,公眾負擔應該加重。

  • 公共負擔的電網維護成本。 輸電公司或政府承擔部分或全部鋪設海底電纜的成本
  • 岩土調查風險的多元化。 政府會事先調查並提供詳細的海床地面資料
  • 漁業賠償方案標準化; 釐清計算賠償金額的依據,避免冗長的談判

5. 與企業經營者持續對話

效法英國與丹麥,定期成本審查與靈活應對市場變化是必要的。

  • 定期進行商業訪談
  • 成本數據的分享與分析
  • 系統改進的即時回饋
  • 透明資訊揭露

對日本版中央系統的期待

該法於2025年6月修訂,引入日本版中央制。
這是一種政府事先進行環境評估和地面調查,並在確保電網安全後公開招募企業的方法。

此方法預期能大幅降低營運商的初期負擔與風險。
然而,為了有效,國家必須擁有充足的預算和人力,並進行高品質的初步調查。

概括

本文總結了美國、日本、歐洲及中國對離岸風電全球逆風的局勢,並分析其背後的結構性問題。

川普政府暫停全美離岸風電建設,表面上是因為「國家安全風險」,但實際上這是基於一種否定再生能源的政治判斷。
這並非技術上的必要性,且可能因政府更迭而改變。

三菱公司的退出並非「離岸風電失敗」,而是「系統設計失敗」。 這是多種因素共同造成的,包括異常低的投標、快速的成本飆升、僵化的合約條款、複雜的許可程序、不足的供應鏈以及風險分擔的不平衡。

全球成本上升是因新冠災難和烏克蘭戰爭特殊情勢而產生的暫時現象。
歐洲風力發電機製造成本在兩年內上漲了40%,但這些因素預計長期將趨於正常。

英國實施了大膽的制度改革,將最高價格提高66%,以回應零競標的情況,並將合約期限延長至20年。
丹麥也在考慮類似的回應。
這些國家透過與營運商深入對話,了解實際情勢,並靈活地改進系統,維持產業的永續性。

中國憑藉強大的國內供應鏈、強力的政府支持及明確的採用目標,已發展至全球50%的市場份額。
預計到2030年,新建工程將佔全球建築總量的50%。
然而,也對因對中國依賴增加而帶來的地緣政治風險有所擔憂。

為了讓日本認真推廣離岸風電,必須從根本上檢討招標制度,加快許可與許可發放,支持供應鏈,重新設計風險分擔,並持續與營運商對話。
日本版中央方法於2025年6月法律修訂中提出,解決了部分相關問題,其未來成效也備受關注。

離岸風電產業目前正處於從童年過渡到青少年階段的過渡期。
成長陣痛是無可避免的,但在這裡放棄對能源安全和產業競爭力都是巨大的損失。
重要的是從這次「失敗」中學習,改進系統,並建立更永續的產業基礎。

離岸風電是一項支持日本能源轉型的重要技術。
考慮到供應鏈的廣泛性,在日本紮根將成為提升日本工業競爭力的力量。
我們相信,快速改革法律與制度架構,是拯救日本離岸風電產業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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