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這次,我們將解釋馬來西亞提出的 CCUS 法案(2025 年碳捕獲、利用和儲存法案,以下簡稱“CCUS 法案”) 。
以下是經過機器翻譯的CCUS法案的粗略調整版本。
什麼是碳捕集與利用利用(CCUS)?
CCUS(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是一種透過從排放源捕獲二氧化碳並將其利用或將其儲存在地下深處來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排放的技術。
由於它可以顯著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全球暖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它作為應對氣候變遷的一張王牌,正引起全世界的關注。
根據《巴黎協定》,馬來西亞的目標是到 2030 年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2005 年水準降低 45%。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不僅要擴大再生能源的引入,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的應用也將發揮重要作用。
2025年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法案概述
《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法案》旨在為馬來西亞的碳捕獲、利用與封存計畫建立法律框架並促進其實施。
該法案目前正在國會審議中,目標是在2025年生效。
該法案全面規範了與二氧化碳的捕獲、運輸、利用和儲存相關的各種活動,其中包括以下關鍵要素:
馬來西亞碳捕獲、利用和儲存機構的成立
CCUS法案的核心是設立碳捕獲、利用和儲存機構(以下簡稱「該機構」)。
該機構將承擔廣泛的職責,包括對碳捕獲、利用與封存 (CCUS) 專案進行監督、管理、授權和技術指導。
預計這將提高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計畫實施的透明度和效率。
CCUS活動的授權制度
CCUS法案要求在二氧化碳捕獲、運輸、利用和儲存的每個階段都獲得機構許可或註冊。
這將使在確保環境影響和安全的前提下,促進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計畫的合理發展成為可能。
海上和陸上儲存設施
馬來西亞擁有巨大的二氧化碳地質封存潛力,可以利用其在石油和天然氣開發過程中累積的地質知識和技術。
CCUS法案對海上和陸上二氧化碳儲存制定了詳細規定,並要求選擇儲存地點、進行安全評估和監測。
二氧化碳流驗收標準
儲存二氧化碳時,二氧化碳流的品質(具體而言,二氧化碳的純度以及其中所含雜質的種類和比例)非常重要。
CCUS法案規定了適合儲存的二氧化碳流的驗收標準,旨在確保儲存設施的安全性和長期穩定性。
設立清算後管理基金
即使二氧化碳儲存設施關閉後,仍需要長期監測和維護。
CCUS法案旨在透過設立封場後管理基金來支付這些費用,從而減輕後代的負擔。
注入稅
為了支付對儲存場所進行長期監測的費用,海上運營商(持有海上儲存許可證並在海上區域運營、管理儲存場所或管理儲存場所運營的運營商)需要繳納注入費。
陸上倉儲義務的轉移
與陸上地區儲存場所的監測、糾正措施和補救措施相關的職責移交,將由部長與州政府協商確定。
加強執法體系
CCUS法案旨在透過加強違法行為的處罰和建立執法體系來提高法律法規的有效性。
CCUS法案各部分的關鍵議題
CCUS法案大致分為以下10個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內容簡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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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引言
第一部分闡述了法案的目的、範圍和術語定義等基本事項。
對第 4 條的「解釋」尤其重要。
它明確了 CCUS 法案中使用的關鍵術語的定義(例如「機構」、「碳捕獲」和「二氧化碳流」)。
這將確保法案各部分解釋的一致性。
此外,第 5 條規定了在實施 CCUS 專案時優先考慮環境保護和安全的原則,並考慮國際最佳實務。
第二部分:馬來西亞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機構
第二部分規定了CCUS計畫背後的推動力量──機構的設立、成員、職能和權力。
該機構將發揮廣泛的作用,包括批准和授權碳捕獲、利用與封存 (CCUS) 計畫、提供技術指導、進行研究以及國際合作。
該機構的成立有望提高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計畫實施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三部分:碳捕獲
第三部分規定了碳捕集設施的註冊要求。任何擁有或經營二氧化碳捕集設施的人員都必須根據本法案向相關機構註冊。
第四部分:二氧化碳的運輸與進口
第四部分規定了捕獲的二氧化碳的運輸和進口。
它規定了二氧化碳運輸的安全標準和方法,以及從馬來西亞境外進口二氧化碳的要求。
特別是,它明確規定,從馬來西亞境外捕獲的二氧化碳進口必須符合二氧化碳流驗收標準。
第五部分:二氧化碳利用
第五部分規定了捕獲的二氧化碳的使用規定。
使用二氧化碳的企業必須向該機構登記。
未經註冊,不得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第六部分:近海區域的評估與永久儲存
第六部分對近海區域的二氧化碳估值和永久儲存作出了詳細規定。
要在近海區域實施二氧化碳儲存項目,必須獲得近海評估許可證和近海儲存許可證。
它還詳細說明了二氧化碳流的驗收標準、營運義務、關閉和關閉後義務以及義務轉移。
第七部分:陸上評估與永久儲存
第七部分規定了陸上地區二氧化碳的評估和永久儲存。
與海上區域一樣,陸上二氧化碳儲存項目也需要陸上評估許可證和陸上儲存許可證。
它還規定了二氧化碳流的驗收標準、營運義務、關閉和關閉後義務以及義務轉移。
然而,與近海地區不同,陸上儲槽的義務轉移需要與州政府協商。
第VIII部:閉鎖後管理基金
第八部分規定設立關閉後管理基金,以確保二氧化碳儲存設施關閉後長期管理所需的必要資金。
它對基金的組成、支出、投資權限、會計和報告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
第IX部:執行
第九部分規定了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法案的執行機制。
它規定了違規行為的處罰以及具有執法權的公職人員的權力。
第X部:一般規定
第十部分規定了其他一般性規定,例如防止上訴、訴訟和法律程序、豁免權和製定規則的權力。
CCUS法案的意義與挑戰
《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法案》標誌著馬來西亞向低碳社會轉型邁出了重要一步。
該法案的頒布有望促進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計畫的實施,從而大幅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創造新的產業,並增加就業機會。
然而,CCUS法案也面臨以下挑戰:
技術挑戰
二氧化碳捕獲和儲存技術仍處於起步階段,需要降低成本並提高安全性。
經濟挑戰
CCUS專案往往具有較高的初始投資和營運成本。
政府需要提供財政支持並建立激勵機制。
社會問題
獲得公眾對二氧化碳儲存的理解和信任至關重要。
要獲得這種理解和信任,高度透明的資訊揭露和與當地社區的對話至關重要。
概括
CCUS法案是馬來西亞脫碳策略的關鍵支柱,其成功有望為馬來西亞的永續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這項法案很可能會在國會獲得通過並成為法律,但一旦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設施真正建成,預計這將引起日本的極大興趣,因此有必要密切關注未來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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